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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
发表时间:2010-04-17 查看次数:82 来源:政府办 [关闭]

仪委发(2009)17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务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南府办发〔200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发展抓效能,抓好效能促发展”的工作主题,以建设效能机关为目标,突出“四个重点”(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力争实现“四个明显”(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确保人民群众对全县机关及其干部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其中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着眼于又好又快地推进仪陇发展新跨越这条主线,用抓发展的具体成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效能建设的成效。
  (二)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抓住查处典型问题这一关键,明确优化发展环境为主攻方向,以点的突破带动和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三)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实践中不断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四)坚持严格考评、逗硬奖惩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强化问责,把效能考核与绩效评定、班子和干部评价挂钩。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2009年,除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要全部进驻县政务中心外,其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和国有资源(资产)的“招拍挂”等也要逐步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要尽量利用政务中心这个平台,附加更多功能,让载体更充分发挥作用,达到“多中心合一”。在加强县政务中心建设的同时,要逐步把政务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全县11个中心镇必须在今年5月1日前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其他乡镇要在今年10月1日前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所有村(社区)在11月30日前全部建成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从而实现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全覆盖。
  (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从审批项目、流程、制度、服务、硬件五个方面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县法制办、政务中心要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全县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并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督促各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中不必要的中间流程,确保项目办事时限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20%。各进驻部门要将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与省、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对接。要实现政务中心窗口吊牌、政务公示牌、工作人员服装、吊牌标准化,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推行微笑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追踪服务,提升窗口整体服务水平。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精简,再造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完善审批方式,实行阳光审批。对重大项目、跨多个部门的项目,开通审批“直通车”,实施并联审批。加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和后续监督工作,尤其要防止借机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县编委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股的“定编、定岗、定员”工作,务必在今年6月底前行政审批股整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落实好“窗口受理—经办人员办理—首席代表审批”的工作流程,全面实现“两集中、两到位”,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
  (四)继续落实完善“三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三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完善实施办法,落实刚性考核问责措施。全面推行以首问责任岗为重点的首问责任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要及时确定首问责任岗位,实行挂牌上岗;将限时办结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审批岗位,标明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和承诺时间,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要坚决追究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有关实施办法。
  (五)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和剖析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公开承诺,抓好整改落实。规范办文办会,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大力精简各类文件,规范发文程序,减少发文数量,克服机关运行中存在的文山会海现象。严格控制各类检查和评比,执行检查评比报批制。

 


  (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各部门施政的基本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将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或本单位服务窗口通过服务指南、公示板、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事职责、承办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以及办事结果、办事纪律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同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对全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实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承担效能建设的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舆论宣传。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抓好对典型事例的深入报道,全面展示我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和成效。县电视台要开设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专栏,继续进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电视访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同时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效能监察。县效能监察室和效能办要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评议活动,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意见和建议,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规范和改进电子监察评价方式,建立完善视频监察、数据监察、电话监察、投诉监察等措施,充分利用电子监控平台,对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实行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
  (四)落实目标考核。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由县目标督查办、效能办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和严格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仪陇县委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0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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