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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生猪疫病防制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10-01-04 查看次数:71 来源:政府办 [关闭]

仪府办发〔200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春季是生猪填槽补栏的高峰期,也是生猪重大疫病的高发期。春节后,我县个别仔猪贩运户因不按规定,擅自从县外引进仔猪出售,致使部份地方出现可疑疫情。为确保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启动《仪陇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就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处置。针对目前我县生猪防疫形势,各地要立即对以生猪为主的动物疫病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逐乡、逐村、逐户全面进行,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要进一步加大诊断工作力度,发现疫情要及时派专家到现场诊断,不能现场确诊的要按照技术规范,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确诊。疫情一旦确诊,应针对疫病种类及时提出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二、控制猪源流动。在县畜牧部门未宣布生猪可随意进、出我县之前,严禁从县外调进生猪;已引进但未销售的仔猪必须暂停销售。发生疑似疫病的乡镇要暂停猪肉销售和生猪交易,其余乡镇的生猪及肉制品经畜牧部门严格检疫后,可以销售或调出县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养殖户搞好圈舍消毒和免疫工作,教育群众对病死生猪严格实行“四不一处理”规定,即对发病、死亡的生猪不准宰杀、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食用,坚决实行就地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检疫监督。畜牧部门要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尤其要加强当前上市生猪的屠宰检疫,严格检疫程序,规范出具证件。对检疫发现的病死猪要坚决按规定处理,确保病死猪肉不流通上市。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理,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县上未宣布生猪防控工作结束前,县畜牧局及乡镇畜牧兽医站干部、全体乡镇干部一律不予放假,必须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深入一线,尽职尽责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县畜牧局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律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县重大动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仪陇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所明确的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协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农户春节后所购仔猪进行普查和监控,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并组织力量进行防控;对饲养母猪的农户作好宣传引导工作,讲明近期仔猪流动的危险性,防止传播疫病;组织开展好春防工作。畜牧部门要尽快扑灭可疑疫情;禁止仔猪贩运户外出引猪,对已引回还未销售的,重新免疫、戴标,隔离观察14天以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要备足春防所需疫苗、药械等防疫物资;搞好技术培训,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商务、工商部门要加强生猪肉质、上市猪肉的监管。公安、财政部门要作好保障工作。目标督查办、农工办、畜牧局要牵头搞好疫病防控跟踪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我县清净无疫。对不履职尽责、疏忽大意造成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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