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府办发〔2009〕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春季是生猪填槽补栏的高峰期,也是生猪重大疫病的高发期。春节后,我县个别仔猪贩运户因不按规定,擅自从县外引进仔猪出售,致使部份地方出现可疑疫情。为确保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启动《仪陇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就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处置。针对目前我县生猪防疫形势,各地要立即对以生猪为主的动物疫病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逐乡、逐村、逐户全面进行,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真实情况。要进一步加大诊断工作力度,发现疫情要及时派专家到现场诊断,不能现场确诊的要按照技术规范,采集病料进行实验室确诊。疫情一旦确诊,应针对疫病种类及时提出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二、控制猪源流动。在县畜牧部门未宣布生猪可随意进、出我县之前,严禁从县外调进生猪;已引进但未销售的仔猪必须暂停销售。发生疑似疫病的乡镇要暂停猪肉销售和生猪交易,其余乡镇的生猪及肉制品经畜牧部门严格检疫后,可以销售或调出县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督促养殖户搞好圈舍消毒和免疫工作,教育群众对病死生猪严格实行“四不一处理”规定,即对发病、死亡的生猪不准宰杀、不准转运、不准销售、不准食用,坚决实行就地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检疫监督。畜牧部门要加强检疫监督工作,尤其要加强当前上市生猪的屠宰检疫,严格检疫程序,规范出具证件。对检疫发现的病死猪要坚决按规定处理,确保病死猪肉不流通上市。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理,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严格工作纪律。在县上未宣布生猪防控工作结束前,县畜牧局及乡镇畜牧兽医站干部、全体乡镇干部一律不予放假,必须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深入一线,尽职尽责做好疫病防控工作;县畜牧局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律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任务到组、责任到人。县重大动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切实按照《仪陇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所明确的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协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农户春节后所购仔猪进行普查和监控,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并组织力量进行防控;对饲养母猪的农户作好宣传引导工作,讲明近期仔猪流动的危险性,防止传播疫病;组织开展好春防工作。畜牧部门要尽快扑灭可疑疫情;禁止仔猪贩运户外出引猪,对已引回还未销售的,重新免疫、戴标,隔离观察14天以上,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要备足春防所需疫苗、药械等防疫物资;搞好技术培训,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商务、工商部门要加强生猪肉质、上市猪肉的监管。公安、财政部门要作好保障工作。目标督查办、农工办、畜牧局要牵头搞好疫病防控跟踪督查督办工作,确保我县清净无疫。对不履职尽责、疏忽大意造成动物疫病扩散蔓延的,县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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