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仪陇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办理窗口: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办窗口
4、办结时限:14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税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0817-7233514
7、投诉电话:0817-7233538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章第四十条;
2、《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应提交的资料向县规划办办证报建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申报资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则予以接件受理,发放收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报建要求的项目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之申请人应补充的资料并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经审查同意的项目,向申报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各1份,盖有“仪陇县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2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报者发放《审查意见通知书》1份,并退回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申请材料
1、已审批的总图一份(原件)。
2、已审批的方案图一套(原件)。
3、审批的施工图三套(含电子文档)。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地下有文物及其它重要资源的需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6、消防意见书。
7、设计审查机构审查意见书(含“国六条”执行情况审查意见)
8、其它需要的文件。
五、前置条件
申请项目应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审查通过的建筑设计方案、效果图,经设计中介审查机构(公司)审查,并出具该项目的审查意见书。
六、备注
申请单位获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凭《放线委托书》到仪陇县规划测绘队申请放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