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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新规实施 售楼处必须公示开盘时间
发表时间:2010-01-07 查看次数:105 来源:仪陇房管所 [关闭]

      从8月1日开始,售楼处须公示开盘时间,售楼处必须公示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以及未开盘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等信息。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规范售楼场所信息公示和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应将所售房屋及楼栋的相关信息明确告知购房人,引导购房人正确选购。开发商要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布未开盘楼栋的拟定开盘时间。
  同时,开发商还要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示所售楼栋的销控信息表,如实公布楼栋的销售进度信息。售楼场所公示的售房销控表信息,要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公布的信息一致。
  《通知》中明确,售楼场所的显著位置要公示所售楼栋的拟售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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