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仪陇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提出意见。
200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维护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发挥审判职能,为大局服务
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为己任,积极稳妥地开展审执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2980件,审结2806件,审结率为94.2%。执结各类案件448件,执结率为75%,执结标的4100万元。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1件,审结85件,结案率为93.4%,判处刑事被告人130人。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5件,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2件。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驾车在蓬安、仪陇等地流窜抢劫夜间独行女性的邓冲、杨龙、邓维波有期徒刑十三年、十二年、十一年。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案件7件。以贪污罪判处侵吞客户存款,潜逃11年的中国农业银行仪陇县支行职工龚强有期徒刑八年。以贪污罪判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和抗震救灾剩余药品的原板桥乡卫生院院长许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二是加强对赃款赃物的追缴,注重对被告人适用财产刑,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万余元。如依法判处贩卖假发票的被告人刘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积极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10件,调解并赔偿到位8件,标的金额52万元,从经济上补偿、精神上抚慰了受害人或其亲属,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对57名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及其他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促进了社会和谐。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创建“三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并通过召开公审公判大会、开展法制宣传、打造“无诉社区”等多种形式,在教育、预防、打击、管理等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大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新一轮平安创建参与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综治和平安创建中的主力军作用,受到了省、市、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强化调节保障,助推和谐发展。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81件,审结2713件,结案率为94.2%,结案标的6350万元。一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德,倡导善良风俗。妥善审结婚姻、三养、析产等案件1054件。依法判令被告陈亮一次性支付其非婚生子抚育费3万元。精心办理农村土地流转、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工程承包等案件301件。快审快结涉民工工资案件28件,累计为242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63万余元。审慎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和杜绝借诉讼手段牟取不当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债权的原告王平进行了口头警告,促使其主动撤诉。二是更加注重保稳定、创和谐。依法及时办理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案件288件。2009年11月,在交警大队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快审快结交通事故赔偿案件12件。三是更加注重对县域经济的调节和服务,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积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稳妥办理涉及金融、合同、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各类商事案件17件,解决争议标的2436.6万元。
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支持、协调”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官民和谐。妥善办结行政案件8件。一是通过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举办大规模的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促进了我县行政执法规范化。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尽力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案件和解结案率达75%。三是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的强制拆迁、强制征缴等非诉执行案件24件,裁定准予执行22件,确保了行政机关有效履行社会管理职能。
创新执行机制,实现合法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案件有效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共开展“执行风暴”行动3次,强制执行案件275件,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存款420.6万元,查封房屋21套,扣押车辆7辆,对38名抗拒、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和协助执行义务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倾全院之力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各部门对历年未执结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45件、重点案件25件,已全部执结。二是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对重大疑难的涉稳、涉府执行案件及时通过联席会议的途径解决。如我院在执行永乐镇宋国民死亡赔偿一案过程中,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妥善化解了申请执行人“停尸上访”事件。对有履行能力的“老赖”,采取媒体曝光,限制消费、出境等措施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如我院在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拟对四川蓉信科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顺利执结该公司拖欠四川浩源电力公司600万元欠款案,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三是着力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执行工作环境。积极推动成立了全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我院累计从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获得有价值的执行线索72条,有效执结各类案件60件,执行标的金额611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健全便民机制,为人民司法
坚持以人为本,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最高标准,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诉讼环境。
完善便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一是完善导诉制度,切实把立案窗口办成“便民窗口”、“亲民窗口”,热情地为群众提供诉讼须知,告知诉讼风险,以良好的司法作风、周到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好诉讼权利。2009年10月16日,一高龄老人因起诉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滞留我院金城人民法庭不走,庭长何刚不但自费为其安排住宿,更在深夜走街串巷为其购买食物,老人十分感动。二是加强巡回办案,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均设立了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裁判等方式,做到服务上门。全年共巡回办案396件次。复兴、马鞍两个人民法庭还开设了“集日法庭”,方便偏远山区当事人参加诉讼。三是通过开通法院专网和远程电子签章系统,解决了人民法庭裁判文书“盖章难”问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加强涉诉信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法官判前析法、判后答疑制度,继续推行涉诉信访“五定五包”责任制,把化解涉诉信访的着力点放在真正解决问题上,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上,努力将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75件次,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无重大涉诉上访、闹访事件发生,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成功举办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救助机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一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司法救助手续,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共为64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1万元。二是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机制,为12件刑事案件的15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三是在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又经济困难并影响其正常生产生活的,及时启动执行救助机制,累计发放执行救助资金22.5万元。
发挥主导作用,助推大调解体系建设。一是成立了“立案调解中心”,快速高效调结各类案件118件;建立了调解信息引导平台,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成了9个充满人文关怀和司法亲和力的温馨调解室;继续推行全程调解、巡回调解机制,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行政调解协议的案件实行优先确认,优先执行,树立和提高非诉调解工作的威信。二是与县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的意见》,加强工作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的意见》,互通情况,尽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与新政镇人民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同创建无诉社区的工作方案》,试点通过打造无诉社区,探索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三是制定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定人、定岗、定点的对口指导人民调解制度,随时接受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编写了12期《大调解案例指导》,在调解方式、方法上给予指导。2009年,我院共调结各类案件1871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2009年7月,我省在广安召开全省法院“大调解”工作川北片区督促现场会,我院代表南充市基层法院做经验交流发言。
三、强化科学管理,加快自身发展
实施“政治立警、素质强警、人才兴院、科技强院”战略,磨砺队伍、夯实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三大主题活动”为载体,狠抓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一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帮助干警认清了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彻底转变了过去一些陈旧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人民意识,队伍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提高。二是强化专业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和完善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筹措专项资金为干警订购了20余种学习辅导资料。选派青年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54人次。全院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在线业务考试,100%合格,6人获得满分。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去年有5人通过。注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在全院组织开展了庭审大考核活动和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队伍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全面落实“五个严禁”和“两个规定”,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0名廉政监督员,在审判、执行一线任命了6名廉政监察员,加强了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全程监督,队伍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全年无干警违纪违法事件发生,人民法院社会公信度进一步提升。
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后勤保障。一是继续加大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添购了一批电脑、打印机、数字传真等设备,达到了在职干警人手一台计算机的既定目标。在各人民法庭开通了法院专网和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努力提升审判科技含量和工作效率。二是规范管理,强化安全保障。从细节着手,建设节约型机关。强化警务保障,健全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制度。三是重心下移,狠抓基层基础。进一步落实党组成员联系人民法庭制度,及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永乐、土门、柳垭人民法庭新审判综合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正顺利进行。
四、主动接受监督,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一是以《法院信息》、《法院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法院重大工作举措及大要案审判动态。以《法院要情》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季度性工作。向人大主任会议、政协主席会议作了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专项汇报。主动邀请了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人大代表到法院和各人民法庭视察、指导工作。二是我院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聘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司法廉政监督员,对审执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三是坚持人大、政协转办件登记、督办、反馈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案件执行,确保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取得实效。四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了人民陪审员23名。对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积极创造参审有利条件,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各类案件313件,参审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有力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促进了审判的公正与高效。
各位委员: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也是各位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向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法官队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执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四是经费紧张,债务沉重,基础建设仍然相对滞后,法庭规范化、科技化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
2010年是我国进一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为“十二五”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的一年,做好2010年工作至关重要。新的一年,我们将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县域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在服务大局上谱新篇、在司法为民上创新路、在和谐司法上造亮点、在作风建设上树形象,为仪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线,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全面抓好审执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关注社会治安新情况,依法审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力求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是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密切关注经济环境和宏观经济政策出现的新变化,加大对我县扩大内需、保障民生及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保障力度,及时化解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利因素。依法处理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公共建设事业以及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为“三农”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力支持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努力化解“执行难”。
(二)以创建“四型法院”为目标,加强法院品牌建设
一是创建“规范型”法院。坚持与时俱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加大对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二是创建“创新型”法院。推动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三是创建“服务型”法院。抓好涉民生案件审理,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抓好司法便民,方便当事人诉讼;抓好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抓好法律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抓好涉诉信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四是创建“和谐型”法院。深化大调解体系,拓宽纠纷解决渠道。发挥司法主导和保障作用,形成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纠纷解决合力;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良好机制;不断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推广“无诉社区”调解经验,力争在推进大调解的方式方法等方面形成特色打造亮点。
(三)以开展“三大活动”为载体,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性教育。二是深化司法能力建设。抓好有组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续职培训,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三是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大力强化干警的为民意识,切实增强对干警的权力观教育,把“为人民司法”作为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四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广大干警的廉政意识,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抓教育、抓监督、抓查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警示干警。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为调整司法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供第一手资料。五是深化法院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法院文化导向,促进文化建设与其它工作共同发展。
(四)以提升机关效能为抓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继续加快物质装备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改善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
(五)以自觉接受监督为保障,促进法院科学发展
坚持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帮助解决复杂问题,化解尖锐矛盾,积极与新闻媒体交流沟通,为公正、高效、文明司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各位委员,新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将不断解放思想,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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