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县委政法委员会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2008年在职人员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工勤人员1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建立健全指挥体系。年初,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的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指挥部,先后6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平安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高规格会议进行全面启动、典型引导和现场推进。各乡镇、部门也成立了由“一把手”任指挥长的平安创建指挥机构,层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与100%的乡镇、社区、单位,95%的村,90%的家庭签订了达标责任书。平安创建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营造创建氛围。本着“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以县城为中心,投资60余万元建设百里平安创建宣传长廊,在新马路、唐巴路沿线制作巨幅宣传广告7幅,在交通干线招呼站制作宣传专栏100余块,在城区部分绿化带和三条大道路灯杆制作宣传牌400余块,在重点场镇街道、小区、店铺、学校、医院、市场、车站等醒目位置制作治安防范提示牌2000余块,在公交车、专线车、营运车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条幅1300余幅。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办法制园地,群发手机短信,启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平安家庭创建倡议书和宣传口号。乡镇、村(社区)通过召开会议、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印发资料、书写悬挂标语、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平安(法律)知识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村社、家庭)活动,最广泛地宣传法律法规和新一轮平安创建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及广大群众的责任义务。全县各级干部、群众平安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到90%以上。3、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大力实施“1221”工程,全面加强56个乡镇“五合一”(警务室、综治工作中心、维稳防邪办公室、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信访和群众工作室)社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备综治专职副主任1人,充实专职工作人员2~4人,强化排查调处,注重规范运作,此模式被公安部在全国推广。2008年,全县新增投入250余万元加强“天网工程”和“四大警务”建设,全面完成了14个社区警务室,龙岗气田警务室、河西工业集中区警务室,10所高完中警务室、106所中小学、664所村小警校共育室和20个新农村示范村村级警务站建设,实现了4个100%(乡镇警务、社区警务、校园警务、村级警务)无缝覆盖;在新政、金城、马鞍、复兴等重点区域安装治安防控探头75个、电子眼抓拍系统6套,全面达到了上级要求,基本满足了日常需要。4、落实防控措施。在城镇,大力加强专职治安巡逻队和保安队伍建设,各乡镇建立一支6人以上专职治安巡逻队,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组织社团行业组织、“四车多员”(出租车、营运车、中巴车、公交车和环卫清洁员、店铺营业员等)队伍、义务巡逻队等参与治安防范;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进一步完善社区管控、街面巡控、周边联控、重点监控、单位守控为一体的专群结合、内外联手的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科技防范水平。在农村,健全完善村“两委”和村级警务室、调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和民兵应急分队等基层组织建设,建立村级综治工作服务站,巩固完善乡镇、村、组、院四级治安防范网络,广泛开展军地共防、边际协作联防、厂社联防、山湾联防等群众自防自治活动,实现了基层平安建设全覆盖。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2%。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逗硬维稳工作责任。制定《2008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方案》,签订《仪陇县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一岗三责制、问责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每月28日前必须报告、零报告和重大情况立即报告、敏感时期天天报告、责任领导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制度,认真开展督查督办,适时进行情况通报,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不稳定因素。2、健全排查调处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不稳定因素县、乡、村、组四级排查网络和“大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始终坚持村、社区每旬排查一次,乡镇、重点企业、重点部门每半月排查一次,县级部门每月排查一次,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落实专人收集掌握信访问题及不稳定因素,建立台帐。全县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6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538件,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5.8%。3、挂牌化解突出问题。将排查出的突出信访案件、重大不稳定因素,按照“五包五定”、“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挂牌分解给四大家领导和各级党政,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重大稳定隐患和重点人员的防控责任分3次挂牌督办,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攻坚化解。6月,对中央政法委挂牌我县的事发外地的两件信访案,成立专门工作组,辗转北京、河南、广州和攀枝花等地,穷尽一切手段,最终将两案成功化解,该做法得到了省、市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将此做法作为经验在全市交流。4、稳控重点对象。认真梳理重点人员,严格进行身份核查,准确掌握基本情况,逐人逐案成立重点对象稳控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稳控责任人。在重大活动及敏感期间,实行“人盯人、人跟人、几盯一”的办法,筑牢“四道防线”(与驻京办联系的第一道防线、与驻蓉办联系的第二道防线、与临近市(区)火车站、汽车站联系的第三道防线、与县内车站、码头为重点的第四道防线),24小时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切实防止信访老户和可疑人员离开仪陇。对“人户分离”的重点人员,千方百计将人带回或在居住地强力稳控。5、开展“四大活动”。“2.28”、“6.28”全国、全省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维稳工作会议后,结合实际,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干部下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和非正常访专项治理 “四大活动”,从根本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消除不稳定隐患。对中、省、市挂牌督办的16件老难信访案件,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专项化解,全县未发生一起有较大影响的案(事)件,实现了全国“两会”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活动期间仪陇人非正常访“零进京”的目标。
【“严打”整治斗争】 1、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多管齐下,重拳出击,全县社会秩序持续平安稳定。全县共立刑事案件322件,破212件,破案率65.8%,其中摧毁各类违法犯罪团伙9个,抓获团伙成员34人;共立治安案件667件,处理违法人员712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5%、20.9%。2、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每月排查、分析、研判一次治安形势,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打黑除恶”、“两抢一盗”、城乡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乱点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先后发动飓风—A、B,捕鼠—A、B、C行动,共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及突出治安问题11件(处),办结11件(处);破获“两抢一盗”及诈骗案件13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摸排涉恶线索1条,打击处理涉恶人员3人,逮捕1人;办理“三电”案件15件,拘留13人,其中,行政案件5件,行政拘留5人,刑事案件10件,刑事拘留8人,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保护“三类人群”(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的“六个一”(一张联系卡、一个报警点、一名责任人、一堂法制课、一张防范网、一把检验尺)工作法得到省、市肯定,并作为经验推广。3、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以“五五”普法活动为依托,组织各级党政周密部署,突出重点,破解难点,狠抓落实,依法处理了一批为害一方的乡(村、社)霸及违法违纪的现象,乡村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1、强化各级党政对防邪工作的领导和责任,全面开展“无邪教乡镇(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制定了年度工作意见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活动期间防邪保稳工作方案;下达了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健全了防邪工作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时研究部署,及时落实防邪工作阶段任务。2、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邪意识和拒邪能力。成立反邪教警示教育督导组,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专栏、挂图、巡回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组织宣讲骨干“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警示教育。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在校学生参与“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知识问答和万人签名活动,使90%以上的干部群众和100%的学生受到了教育,厚积了防邪反邪的社会土壤,压缩了邪教分子的活动空间。3、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开展了全面细致排查摸底工作。在坚持每半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司法、工商、宗教等部门,会同各乡镇、村(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广泛发动群众,按照“户户见面”的要求,于4月、7月、11月集中开展了3次拉网式调查摸底,加强了对外出和流入人员、隐藏较深人员等视线外人员的摸排力度,及时全面掌握了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组织的动态情况。4、稳控“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重点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同作战、动态控制”的原则,认真落实对 “法轮功”重点人员及其他邪教组织骨干的“家庭、社会、单位、群众、公安”五级帮教监控措施。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庆典活动期间,针对排查出的28名“法轮功”、 5名“实际神”和4名“门徒会”重点人员的具体情况,稳控责任单位详细制定了“一人一策”方案,将盯死看牢的责任承包给责任心强、政治上可靠、工作细心的党员干部工作组,实行“几盯一,人跟人”24小时“三班倒”不间断盯防,以奖代补落实通讯、加班等必要经费,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方案,绝不让其脱离视线。奥运会前,金城镇、观紫镇遵照县信访维稳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特事特办,派工作组赴北京、福建等地,核查6名“不放心”人员,将其接回或实施就地监管,确保了“不失控一个人、不发生一件事”的目标。5、开展深挖打击邪教组织和挂牌整治邪教隐患活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深入开展“08震慑”专项行动,适时对中小旅店、出租房屋、车站、码头进行巡查、整治,深挖细查可疑人员、流窜作案人员。同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对龙桥、乐兴等5个存在邪教隐患的村进行挂牌整治,先后处理“门徒会”人员2人,狠狠打击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嚣张气焰,及时挽救教育了被裹胁群众。
【督查及信访工作】 1、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宣传,政法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加强。委内执法监督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理直气壮,做到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一年来,政法各部门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主动接受政法委的监督,自觉地把执法活动置于政法委的领导和监督之下。2、认真督查督办领导及领导机关的批示和交办事项。①将领导批示件逐件登记,报请委领导阅示,并根据委领导阅示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委内人员直接办理,对要求书面报结果的交办件,办公室还专门提出了办理要求和时限;②坚持催办制度,采用电话催办或专人当面催办方式,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③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督办情况,对各部门办理领导交办件情况采用简报形式书面通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予以批评;④加强对办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对个别较复杂、影响较大案件,委内负责督查督办的同志与办理机关一道调查,与他们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和方法;⑤对特别重大的交办事项,由委机关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3、坚持案件通报分析例会制度,积极参与协调有影响、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一年来,积极开展协调监督,建立起了案件通报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由法、检、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通报分析会,并邀请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人大、政协联系领导参加,加大协调、监督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政法部门严格执法。4、实行挂牌督办制。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大不稳定因素,采取公开接访、联合接访、轮流接访、主动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按照“五包、五定”和 “四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未能息诉息访不放过)”的原则,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领导,挂牌督办,限期解决。2008年,共督办重大不稳定因素26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9人次,批转来信来访126件,要求政法各部门报结果47件,给了上访者较为满意的答复,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防止了民间纠纷激化。
【抗震救灾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仪陇县部分人员受伤及部分房屋坍塌。灾情发生后,政法系统全面动员,紧急部署,精心组织,沉着应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抗震救灾。1、灾害应对 “快”。灾情发生后,全县通信曾一度中断,一切常规联系工具陷于瘫痪。政法机关党委果断决策,统一部署,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整合各方面力量,细化抗震救灾方案,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冷观军任指挥长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整个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中,实行分片负责与分线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快速反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组织昼夜巡逻值班,正面宣传引导,消除了群众恐慌心理,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2、警力部署 “全”。政法系统迅速制定并启动了《处置“5•12”突发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方案》,整合政法各部门干警力量,优化人员配置,成立了综合协调、值班备勤、巡逻守护、治安防控、抢险救援、信息报送等工作组,并落实了责任领导,明确了工作人员,细化了工作任务,严肃了工作纪律,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期间,政法系统共出动警力5118人次,车辆470台次,定点巡逻守护70组450人,引导受灾群众成功疏散8000余人,救助伤员70余人。3、巡逻防控“密”。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武警和治安巡逻队、群防群治力量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工作,坚持车巡与步巡相结合、流动与定点相结合、稳控与安抚相结合、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巡逻、防控机制,实行24小时武装巡逻、治安巡逻守护,加大了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电站、金融单位、民爆器材经营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重要部门的巡逻力度,严防偷盗破坏等案件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抗震救灾过程中发生的抢劫、盗窃和破坏公共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散布传播谣言蛊惑人心的不法分子从重从快打击。抗震救灾期间,全县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4、隐患排查“深”。政法各部门在全力抗震救灾的同时,还组织专门工作组深入全县学校、村(社区)、医院、企业等,加大对安全隐患和受灾情况的排查力度,登记造册,能整治的隐患及时整治,不能整治的划定警戒线,专人防控守护。对损毁较严重的建筑物,会同建设、安监、质检、交通、国土、水务等部门全面会诊、仔细鉴定,确保万无一失。5、舆论宣传“广”。针对余震不断,居民纷纷到室外避震,造成滨江大道、行政广场和金城镇金城山、仪陇中学人满为患的实际。为消除恐慌心理,稳定群众情绪,政法各部门及时出动宣传车辆深入新老县城、主要公路沿线以及乡镇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上级公布的有关情况和地震自救知识。同时,还利用手持喊话筒、散发传单等形式深入避震聚集地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抗震救灾的决心和信心。同时,鼓励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余震已呈逐步衰减趋势,不会有破坏性震情,请群众保持镇定,不要随便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同时,对受灾群众立即进行临时救助,确保受灾群众“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6、组织纪律“严”。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休假干部一律立即返回工作岗位参加抗震救灾,接到通知后不到岗者,一律视为旷工。同时,全程督察各部门抗震救灾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岗到位。对工作不落实、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对敷衍塞责、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人员,一律给予组织纪律处分,在年终考核时一律视为不称职。
【政法队伍建设】 按照“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实际,全县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开展了“三大主题”(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广大政法干警政治信念更加坚定,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作风纪律明显改观,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班子活力显著增强,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政法队伍建设得到了全面加强。1、开展“素质大培训”。按照《2006-2010年全县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分批次、分层面地对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及普通干警进行了业务知识和共同科目的培训,尤其对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科、所、队、庭等内设机构负责人,执法岗位干警以及新进政法机关干警和业务骨干进行了重点培训。同时,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全面掀起了学习钻研政治理论、法学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岗位业务知识的热潮,切实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2、组织“技能大练兵”。按照省上统一下达的训练科目,政法各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练兵规划。通过实战演习、模拟演练、庭审观摩、技能观摩、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使广大干警在活动中相互借鉴、相互激励、相互提高,同时,设置大练兵先进流动红旗,广泛开展争当业务标兵活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广大政法干警的练兵热情,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实战能力、办案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3、推进“作风大转变”。政法各部门结合各自的职能任务实际,以效能建设为重点,严格执行首问(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执法办事告知制。切实教育广大政法干警守住党纪国法的红线,守住廉洁从政的防线,守住道德操守的底线,不闯法律与纪律的禁区。同时,严格执行队伍管理的各项规定、禁令,对影响执法公正的问题必查,对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必纠,对损害政法队伍形象的问题必究,对边整边犯的干警严惩,取得了显著效果,广大政法干警工作生活作风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杨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