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委办〔2008〕6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川委发〔2008〕11号)、《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南委发〔2007〕25号)、《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委〔2008〕10号)和《仪陇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仪委办发〔2008〕4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步伐,为促进仪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作风保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为便于工作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统一要求,县委成立了仪陇县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效能办”),由县政府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目标督查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保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责任人任副主任,其余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同时,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机关效能监察室,负责对全县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机关效能标准的典型案件。
二、统一思想认识,抓好宣传发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决定”、“两个讲话”和“三项制度”精神。组织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大讨论,正确认识和处理转变机关作风与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关系,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付诸实践;完善加强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工作措施。此项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
三、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
(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下发关于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9月中旬完成。参照省、市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从简从优原则,对比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下放审批权限,提出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建议,9月中旬完成。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中录入运行新的审批流程,9月下旬完成。完善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间、公开审批结果的相关制度,公布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10月上旬完成。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进行跟踪督查,11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级相关部门。
(二)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9月下旬完成。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制订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初步方案,9月中旬完成。提出县级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机构编制方案,9月下旬完成。对所涉行政审批事项复杂的个别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11月中旬完成。县级部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10月中旬完成。组织对县级相关部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的督促检查,促进落实到位,10月底完成。建立实施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满意度测评制度,11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三)开展并联审批。制订县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9月下旬完成。进行全县统一的并联审批网络平台系统开发,10月上旬完成。制作完成并联审批手册,10月中旬完成。建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试运行仪陇县重点项目并联审批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平行运作,县政务服务中心建并联审批窗口,10月下旬完成。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济和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办、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四)推广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实行县级行政审批通用软件联网开通并与省、市对接。实行市、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网,县级部门业务专网与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9月底完成。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预审、审批;对联网的稳定性、安全性进行检查加固,10月上旬完成。对通用软件进行完善升级,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无管办;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电信仪陇县分公司。
四、落实“三项制度”,构建效能制度体系
(一)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参照省、市标准,县级部门制订落实《仪陇县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的具体办法,9月下旬完成。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或者同一部门不同业务科室的,实行牵头单位、科室首问负责制,明确主次责任,不断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9月中旬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9月下旬完成。对县直机关落实首问负责制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9月开始。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直机关工委、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
(二)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参照省、市标准,县级部门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示范格式,制订落实《仪陇县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的具体办法,逐项确定标准办理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环节,9月下旬完成。在通用审批软件中录入行政审批流程和岗位环节办理时限,网上直接生成问责,9月下旬完成。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特殊情况需超过办理时限的,需经上级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10月中旬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级各部门。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县纪委、监察局建立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9月下旬完成。起草《仪陇县行政效能告诫办法》报县政府审定,制订《仪陇县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配套办法,10月上旬完成。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公开曝光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通报一批行政效能案件,9月开始。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
(四)确定行政审批监督岗位。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岗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实施重点监察,对未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他申报事项由县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察,9月上旬完成。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
五、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
(一)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县级部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本部门工作规则,10月上旬完成。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10月底完成。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10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
(二)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脱钩。制订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方案,下发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脱钩的通知,9月底完成。实施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脱钩工作,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事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编办、县工商局等。
(三)精简会议文件。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开展改进会风文风调查研究,9月底完成。制订改进会风文风的具体办法,9月底完成。分片区、分系统对改进会风文风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9月底完成。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改进会风文风工作情况,9月下旬开始。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办法,9月底完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9月底完成。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建设,9月底完成。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办事公开,出台《仪陇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办法》,9月底完成。借鉴南部县公开承诺试点经验,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和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承诺今年的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牵头领导、责任主体,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六、加强效能监察,创新绩效评估机制
(一)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完善市、县两级联网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并确保畅通,在有关县领导、部门领导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安装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月报制度,上报电子监察报表,9月初开始。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电信仪陇县分公司。
(二)建立和实施效能考评机制。县级各部门要将落实《工作方案》的限时办结事项、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在党政网和公示栏公开,9月上旬完成。县级各部门建立以落实“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效能制度体系,9月上旬完成。采取随机抽查、实地了解、通报情况等方式,加强督查,9月开始。配合做好对县级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专项目标考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组织测评,听取基层和群众的评价意见,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效能办、县直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
(三)强化重大决策督促检查。健全督查领导体制,创新督查工作运行机制,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督办工作的意见》,9月底完成。开展对重大项目建设、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民生工程、维护社会稳定和行政效能建设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目标督查办;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四)改进政府绩效管理。修订县政府对县级机关和乡镇的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制订《仪陇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11月中旬完成。选择两个乡镇和两个县级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11月底完成。强化对县级部门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实行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与派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挂钩,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目标督查办;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务中心。
七、营造良好氛围,务求取得实效
(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订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专题宣传方案。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和重要版面开设“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篇”专栏,搞好“一个决定”、“两个讲话”和“三项制度”的集中报道。对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题采访。追踪报道新一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10月底完成。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对“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11月底完成。宣传报道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和行政效能监察情况,报道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反映情况,12月底完成。宣传报道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成效、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工作不力和群众不满意的反面典型,12月底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报道组、县广播电视局等。
(二)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在全县建立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周报制度,各级各部门每周要向县效能办报送效能建设工作情况。由县效能办编发筒报,交流情况,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工作。
牵头单位:县效能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效能办设立具体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制度,不定期地深入各地各部门,采取明察暗访、抽样调查、网上调查、分片座谈等方法,总结先进经验,找出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工作情况。推行跟踪督办,对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项目推动战略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风会纪进行督查督办。
牵头单位:县效能办、县目标督查办;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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