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法治仪陇”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法治县创建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会上,杨书记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狠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
近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法守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乡镇”、“法治单位”等创建活动,条块结合,普治并举,法治建设成效明显,为创建“法治仪陇”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制订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推进了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去年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审减审批事项116项,审减率达23%,审批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按照办结率达到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规范执法和司法的自由裁量权,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坚持普法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去年以来,我县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开展了“法治乡镇”、“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工作,涌现出了县工商局、马鞍镇琳琅村、新政镇南门社区、新政镇中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县工商局荣获“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马鞍镇琳琅村等五个单位荣获“全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教育局副局长李康等五人荣获“全市‘五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载体,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常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县各系统、各乡镇成立了普法宣讲组、专兼职法制宣传员,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80余场次,培训普法骨干5000余人,掀起了学法、用法热潮,形成了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普通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的法治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重视不够。少数乡镇和部门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重经济发展、轻法治建设,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意志之上。二是宣传不力。个别乡镇和部门法治宣传的力度不够,法制教育的氛围不浓,公民学法守法、依法办事、诚实守信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还有待进一步养成。三是法治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时有发生。一些群众遇有矛盾和问题,往往信访不信法,有的还成为反映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创建活动中切实加以解决。
开展“法治仪陇”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促进仪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和谐仪陇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法治仪陇”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掀起创建热潮,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突出重点,强力实施,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一)把握总体要求,明确创建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部署,我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文化、提高全县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创建法治县为载体,以公开促民主,以民主促法治,以法治促规范,不断完善依法治县的体制机制,确保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普遍受益。主要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格局,有力提升我县发展承载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综合创新和竞争能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平安和谐建设能力,促进我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我县法治县的创建工作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
(二)按照工作步骤,抓好重点工作
1.紧扣目标,分步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创建活动分为四步进行:2010年7月底前,为启动部署阶段,做好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2010年8月至2012年7月,为实施推进阶段,利用两年时间,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创建活动;2012年8月至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对全县法治乡镇、法治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申报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县、法治单位工作;2012年以后,为巩固提高阶段,建立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法治化水平。
2.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围绕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法治仪陇”,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结构,理顺关系,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力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权受处罚。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公务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二要着力加强公正司法建设。公正司法是建设“法治仪陇”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体制,保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要深化诉讼程序改革,推进审判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要推进司法民主,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
三要着力加强经济法治建设。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从严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要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要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机制,从政策上加大对驰名、著名商标的扶持培育力度。要加强金融监管,优化投融资环境,营造“亲商、安商、便商”的社会氛围。
四要着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完善以村民自治、城镇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和义务,提高群众参政意识。要深入推进“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推行村务管理“领导权、决策权、执行权、议事权、监督权”的五权模式,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法治实践,筑牢创建的基础。要不断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要着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加强以宪法为核心、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要大力开展“法治家园”、 “守法文明模范户”等创建活动,积极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要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民主法治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社会风尚。
六要着力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广新政镇南门社区创建“无诉社区”的工作经验,依法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落实衔接管理和帮教措施,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要积极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管理。要依托基层“两所一庭”,健全完善群防群治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明确职责,强化举措,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法治仪陇”创建工作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法治仪陇”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细化落实责任。县法建办要加强协调、指导、检查、督促,了解、掌握全县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纠偏补缺,促进全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县级各部门、各行业特别是“法治仪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创建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协调、督促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搞好创建工作。各乡镇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建任务逐级分解细化量化,做到目标到人、任务到岗、责任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建责任体系。
(二)强化法律服务。要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体系,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构建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的法律服务市场。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要降低司法救济门槛,扩大援助范围,特别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各类社会群体平等获得司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加大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加大对“法治仪陇”创建的投入,逐步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县级各部门特别是“法治仪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创建工作人、财、物的保障。各乡镇要满足创建工作经费支出,配齐配强创建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创建工作所需办公场所和设施。
(四)形成工作合力。要坚持党在创建“法治仪陇”活动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政治上保证“法治仪陇”创建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全力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要大力发挥人大、政协在推进创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要着力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法治仪陇”创建中来,使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要切实发挥法建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推进“法治仪陇”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家一定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倒排工作进度,抓好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奋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为构建法治、平安、和谐仪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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