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府办发〔2010〕64号
新政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仪陇县2010年城区灭鼠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仪陇县2010年城区灭鼠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减少城区鼠、蝇、蚊、蟑(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鼠传播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城区开展一次灭鼠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灭鼠范围
县城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住户室内及周围环境、公共区域、绿地、河滩湿地公园、城乡结合部、江河沿岸、城郊一公里保护带内的农户、农田等区域为此次灭鼠范围。
二、工作重点
(一)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库、医院、汽车站等重点单位的投药灭鼠和落实防鼠设施。
(二)一般单位的楼房架空层、地下室和1-3楼、顶楼,居民区平房,厨房、食堂的投药灭鼠和落实防鼠设施。
三、灭鼠标准
通过有效灭鼠,达到全国爱卫办发〔1997〕5号文件规定的灭鼠标准:一夜后阳性粉块(15㎡ )不超过3%;鼠情鼠害阳性房间指数不超过2%;重点单位(宾馆、酒店、食品厂仓库等)防鼠设施不合格率不超过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 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四、技术措施
(一)化学药物毒杀。本次灭鼠活动,由县爱卫办统一配药,各单位按照 “四统一”(统一药物、统一供应、统一时间、统一技术)和“三不漏”(不漏房、不漏间、不漏死角)的总体要求,一般每一标准间( 15平方米)投药2-3堆,每堆毒饵25克左右;室外沿墙根、沟旁、绿化带沿线投放,每隔5米投放一堆,每堆30克;重点场所(厨房、仓库、住宅楼的一至三层和顶层)要加倍投药、饱和投药。严格把握毒饵投放位置,将毒饵投放在老鼠的通道、洞口、隐蔽处、取食点等经常活动的场所。同时,投放位置要尽量选择干净、干爽、隐蔽的地方,藏储好食物,以提高毒饵的效率。
(二)物理防治。重点单位(宾馆饭店、食品仓库、农贸市场、学校)和一般单位的重点部位(门、窗、下水道、通风口)要落实防鼠措施,添置防鼠设施。室内要封堵鼠洞,断绝鼠粮, 厨房、食品仓库的门下部要用铁皮包固(高度为30cm),窗户要添置纱窗,被鼠咬过的门窗要修补无缺,门窗缝隙<1cm,下水道进出口、通风口要用金属网(网眼1.3×1.3cm)罩盖。建筑工地、垃圾箱、公园、园林、河岸两侧应埋堵鼠洞,破坏、消除鼠类生存环境。
(三)环境整治。灭前和灭后进行彻底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破坏鼠类取食、藏匿环境,消除鼠迹(鼠毛、鼠洞、鼠粪、鼠咬痕、死鼠等)。
五、时间安排
此次灭鼠活动从6月3日至6月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3日至6月7日上午):主要进行宣传动员,各部门、各单位组建灭鼠队伍,培训投药人员,开展灭鼠情况调查,筹措经费,配制灭鼠毒饵,做好房间总数、区域面积以及所需药物的登记(灭鼠药物数量按每户100克,单位每100平方米300克,绿化带、空地按每亩1公斤计算)并于6月4日前报县爱卫办,6月4日至7日上午统一到解放一安置区(人民南路与栖凤街交汇处,联系人:何俊西;电话:5159025,13990858277)领取灭鼠毒饵。
(二)实施阶段(6月7日下午至11日):按技术要求开展灭鼠工作。城区各单位、各行业、各家各户,统一从6月7日下午起全面投放鼠药毒饵。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2日至13日):新政镇政府、县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辖区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月13日以后,由县爱卫办牵头,县卫生局、目标督查办配合,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灭鼠工作进行验收。
六、职责分解
1.县城管办(爱卫办)职责 责任人:戚 清
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搞好灭鼠工作;
⑵负责鼠药的配制;
⑶负责城区公共区域及所有拍卖清扫保洁权街道的灭鼠工作;
⑷城区所有街道无裸露垃圾,垃圾屋(果皮箱)关闭;
⑸负责督促做好城区各公厕及垃圾填埋场灭鼠工作,清理鼠迹、堵鼠洞,做到无鼠痕迹;
⑹负责配合发布灭鼠公告。
2.县卫生局职责 责任人:王定辉
⑴组织疾控中心、卫生执法大队开展灭鼠活动;
⑵负责落实和督促城区各医院灭鼠工作,做到医院内外清洁卫生,无鼠痕迹;
⑶负责对城区餐饮业、宾(旅)馆、茶楼等场所的灭鼠活动进行督导和检查。
3.县工商局职责 责任人:胡成健
负责城区各市场灭鼠工作,市场内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备,无鼠迹。
4.县规划和建设局职责 责任人:唐琳琅
⑴负责城区各建筑工地内灭鼠工作,做到无鼠迹(鼠洞);
⑵负责城区绿化带(包括滨江大道绿化带、斜坡公园、金鱼塘公园、小东山公园)内灭鼠工作,做到无鼠迹(鼠洞);
⑶负责督促各商住小区灭鼠工作,清理鼠迹、堵鼠洞,做到小区及垃圾屋(房)周围清洁卫生,无鼠迹(鼠洞)。
5.县粮食局职责 责任人:马清泉
负责落实大山米业灭鼠工作,做到厂内无鼠迹。
6.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责任人:罗爱民
负责落实城区各药店灭鼠工作。
7.县经济和商务局职责 责任人:王瑞平
负责落实城区各超市和各工厂企业灭鼠工作,做到超市、厂区“门前三包”范围内清洁卫生,室内外无鼠迹(鼠洞)。
8.县教育局职责 责任人:罗均生
负责落实城区实验学校、新政小学、仪中新政校区、新政镇中、滨江小学、教师进修校及教育局职工住宿楼灭鼠工作,做到各个地点清洁卫生,无鼠迹。
9.县疾控中心职责 责任人:马映美
⑴完成县城灭鼠活动自查报告、鼠密度本底调查报告、灭前灭后监测报告,并将资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县爱卫办;
⑵负责城区灭鼠工作的技术指导;
⑶负责城区灭鼠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
10.卫生执法大队职责 责任人:肖 俊
⑴负责落实食品卫生行业和“五小行业”灭鼠工作,做到“三防”设施建设到位;
⑵对不按规定落实“三防”设施、杀灭“四害”的食品卫生行业,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1.新政镇人民政府职责 责任人:王 伟
负责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和居民户积极参与灭鼠工作,鼠密度达标。
12.交管所职责 责任人:汪海洋
负责督促88队车站做好站内站外环境卫生,搞好灭鼠工作。
13.养路段职责 责任人:祝国文
负责新南路县城段公路沿线的灭鼠工作,做到公路及两侧边沟和护坡无鼠洞、鼠迹。
14.广电局职责 责任人:张 灯
⑴负责灭鼠工作的宣传报道;
⑵负责灭鼠期间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放灭鼠公告。
15.机关事务管理局 责任人:聂 强
负责行政中心内外及行政中心广场四周(包括绿化带)灭鼠工作,做到无鼠洞、鼠迹。
16.其他单位
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灭鼠达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灭鼠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我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鼠害的严重性和灭鼠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联合行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把灭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县广播局、城管办、居民区、学校、幼儿园和家长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广泛宣传,使灭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儿童勿碰毒饵,以防止中毒事件的发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投药前向各医院提供误食中毒的急救说明资料;城区各医疗单位要做好儿童误食的急救工作。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自行组织消杀队伍开展灭鼠工作。灭鼠毒饵要做到专人管理、发放和投放,做到足量投药,使投药的饱和率、覆盖率和保留率达到98%以上。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防鼠设施建设,落实长效防治措施。
(四)完善活动资料。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单位灭鼠人员安排、工作措施、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将灭鼠总结报送至县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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