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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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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编号: |
145 |
信件类型: |
建议 |
| 写信人: |
程平 |
写信时间: |
2010-02-24 23:12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trtmq@yahoo.com.cn |
QQ: |
121669757 |
| 信件主题: |
政府能为在外务工的人回家来发展创造机会吗? |
| 信件内容: |
我是在外务工的人。工作地是四川华蓥山广能集团嘉华机械公司。我一心想回家做点什么,但是没钱创业。家里田地给占了没赔。想种地都没得种,我想你们都要叫我去银行寻找帮助。我想过。。但是家里本来就有老帐本。父母本来就不同意回去农村。但是我生来是大山的儿子,。我一心想的就是大山里过日子。我想你们能不能给想回家做事的人一个创造的机会。像我。如果有一个就近工作的机会。能交养老保险,让爸爸妈妈少担心就行了。我选了很多能从小做大的事。。像养殖兔子。蜂子。。。要的就是回家有地方让我有时间。。。我不能回家,因为我辞工是说服不了父母的。。。建义少 |
| 信件回复: |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领导信箱工作的支持。对于你所提交的问题,概括起来,我县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主要政策有: 一、劳动就业部门:对所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免费开展劳动技能、实用技术、创业等培训;同时在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方面给予后续服务;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减半收取鉴定费用。 二、工商部门:出台了《关于积极支持失业返乡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对申办经济实体的失业返乡民工,一律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对待,对申请设立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对暂无固定经营场所,间断从事经营活动的,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后,允许试营业半年再申请营业执照。对流动性商品经营或从事农副产品贩运的,一律免予办理营业执照。 三、金融部门:对返乡农民工从事种养殖业的,金融信贷部门积极给予小额信贷支持。 四、国土部门:利用闲置土地和荒山、荒滩等从事种养殖和农业生产的,国土部门按有关复耕及农用地政策执行。 五、税务部门:给予返乡农民工税收扶持政策,营业税起征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 六、工业园区:对返乡农民工回乡投资办厂或入驻工业园区的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等对待。 七、林业部门:凡是利用荒山、荒滩栽植工业原料林(速生林)规模在50亩以上享受每亩130元的补贴。 八、畜牧部门:新建生猪养殖场达到一定规模的可享受国家生猪扶持补贴。 由于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县农村创业工作开展得十分红火,各地都涌现出不少很有影响力的返乡创业成功人员,特别是在种养殖业方面,有的已经成为当地颇有规模的龙头企业,相信你可能也有听闻。因此,我们真诚地希望你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抉择。 祝你工作顺利!早日创业成功!
信箱管理员 回复时间:2010-03-05 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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