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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建议 】 我要写信      来信选登
信息编号: 146 信件类型:
其它
写信人: 王亚君 写信时间: 2010-02-25 19:18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yajun_860225@yahoo.com.cn QQ: 342647286
信件主题: 因异地求学户口转成城镇后能否再转回当城农村户口
信件内容:
本人是南充市仪陇县义路镇青天院村5组人,是农村户口。2004年因前往成都上大学,故将户口随档案转至学校所在的城镇户口,毕业后户口在学校挂了两年,2009年户口自动转回了仪陇县义路镇街道,属城镇户口。现在本人欲将户口转回青天院村5组农村户口,如何办理手续?
信件回复: 你好。首先感谢你的信任,你的来信已收悉,对于你所提交的问题,根据川公发(2009)58号文件规定:2003年以后(包括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的、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方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为农村户口。在目前尚没有相关政策规定以前,其余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具体办理手续请你与仪陇县公安局柳垭派出所(电话:0817-7666110)联系咨询。
信箱管理员 回复时间:2010-03-0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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