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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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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编号: |
82 |
信件类型: |
需求 |
| 写信人: |
谭先生 |
写信时间: |
2010-01-07 21:33 |
| 联系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txb369@163.com |
QQ: |
274985435 |
| 信件主题: |
卫星电视干扰器 |
| 信件内容: |
仪陇广电部门使用卫星电视干扰器来干扰部分使用卫星天线来增加业务量。星讯号干扰器发射的C波段的电磁讯号比卫星上所发射的讯号强度强近五千倍!卫星发射的电磁波达到地面时基本都会被地面和建筑物吸收了!而干扰器发射的电磁波由于超强,达到建筑物或障碍物时会被漫反射到各个方向!或根据不同障碍物的质材进行穿过或反射!人体是属于被穿过的类型的!干扰器原本大都应用在军事用途!人生活在这种 射线下就等同于生活在X光机器的扫描范围之内!可想而知伤害会有多大!不知道很多地方上为什么将这项过期的信号干扰手段应用在干扰卫星讯号这项民事用途?也许连装干扰设备的人都不知道这种 设备对人体的危害!其中对婴幼儿和青少年伤害最大!对于成年人会影响到生育能力!是男性的精子失去应有的活力!女性增加宫外孕的机会上升!严重影响干扰范围内影响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 但是那种干扰器的成本很低! 有一些无线电基础的人甚至可以自制!当然大家只能发现自己家里的卫星设备不好用了!其实最大的伤害还是是人体本身无形的伤害!请有关部门酌情使用!欧美发达国家有严格法令严禁此类设备用于民事!而我国对于此类污染也有一些明确 的条理约束!对卫星广播电视传输信号故意施放无线电干扰,本来就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的卫星广播电视传输信号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害干扰,立即予以查处。希望县委政府无线电管理部门管管吧,让还老百姓一个健康少污染的环境。我想你们各位政府人员也不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强电磁辐射的环境中。最后祝愿家乡的父老乡亲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
| 信件回复: |
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批转至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调查处理,感谢你的支持!
信箱管理员 回复时间:2010-01-18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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