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安置区安置房能否房产证过户事宜 |
信件内容 |
县长大大: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查阅这封信件。 我们家是购买了别人的安置房,已经有好些年头了,但是一直没有过户,一直存在问题。是在六一三安置区,请问该安置区的土地性质是不是有问题?当时拆迁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有没有缴纳?现在能否过户?现在过户需要什么条件?实在是影响以后孩子户籍上学等问题。恳请有专业人员解惑。非常感谢! 由于本人现在国外,手机号暂停,有事请加微信联系!谢谢! |
部门回复 |
李先生: 您好,您通过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县长信箱留言“自己购买仪陇县新政镇六一三安置区的安置房,已经有好些年头了,但是一直没有过户。请问该安置区的土地性质是不是有问题?当时拆迁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有没有缴纳?现在能否过户?现在过户需要什么条件”一事。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六一三安置区土地性质的问题。 六一三安置区的房屋是被拆迁人自主联建房,即被搬迁人通过政府统一供地,自己组团联建房屋的建房形式,建房使用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 2. 关于拆迁时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被搬迁人依据《用地批准书》缴纳土地出让金,并按批准的建设规模修建房屋,被搬迁人在使用土地时缴纳出让金。 3.现在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的问题 按照《不动产登记规范》规定,您与售房人共同申请买卖不动产转移登记,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买卖不动产权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其中,签订买卖不动产合同和完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买卖双方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涉及共有不动产的,提交共有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申请不动产登记。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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