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省级全域旅游创建步伐,规范辖区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群众旅游市场的监管,引导餐饮、宾馆等企业诚信经营、规范执业,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为目标,建立完善我镇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增强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我镇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推进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提高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自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工作机构
成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旅游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市监所、镇党政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应急办、城管办、交管站、综治办、车站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村(居)主任组成。其职责为: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统筹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社事中心主任黄勇兼任,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工作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专题会议,通报旅游市场监管情况,安排部署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餐饮、住宿等经营场所要明码实价、质价相符,切实提高旅游服务品质;辖区居民不得向旅游者索要小费和诱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客运车辆要依法取得旅游客运资质,着力提升旅游客运服务水平,保障旅游者安全出行。
(二)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切实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平台的作用,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聘请
(三)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方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全镇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督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公告、公开通报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要加强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沟通和共享。
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依法监管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管和查处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打击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导游”等非法行为;牵头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加强对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在旅游沿线侵犯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管站: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监所:负责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依法加大超市、酒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以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作用,依法受理旅游者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整顿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等。
镇综治办:依法清理和整顿网上旅游信息发布行为,依法查处各类发布虚假旅游消息、误导及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网络载体。
镇城管办:负责旅游沿线(G245、G244)环境秩序整治,做到随时巡查,保障车辆规范停放,公共区域、公共厕所和共享厕所标识标牌齐全、干净整洁。
(四)健全旅游投诉受理机制
设立全镇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由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镇旅游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转办其职责外的涉旅投诉,并及时跟踪督办。派出所、市监所、交管站、综治办、城管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统一的旅游投诉电话(镇党政办电话0817-7867128),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依法受理旅游投诉,积极引导旅游者通过司法诉讼、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旅游纠纷,化解旅游矛盾。
(五)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
进一步完善旅游联合执法机制,按照“部门联动,统一协作”的原则,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和分析我镇旅游市场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效率和治理效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欺诈强迫购物、发布虚假旅游广告、诱骗旅游者不合理消费和“黑车”、“黑导”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监所与派出所要建立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旅游市场执法随机抽查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六)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
镇纪委将对我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开展旅游行政执法工作,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旅游业健康发展对树立我镇旅游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科室,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二)联动配合,加强监管。各成员单位确定重点整治目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门联动配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有效遏制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强化宣传,树立典型。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要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加快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旅游“黑名单”制度,及时发布旅游信用信息。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及时通报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剖析正反面典型事例,宣传先进事迹,维护我镇良好的旅游形象,确保旅游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