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审批注〔2020〕5号
仪陇县行政审批局
注销行政许可通知书
仪陇嘉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的规定,我局已于2020年11月24日撤回为你公司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仪审批(2019)257号、建字第仪审批(2020)61号、建字第仪审批(2020)64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三项行政许可。若对本通知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接到该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仪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仪陇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