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处理情况登记表
工单号 | NCP2021121445393 | 领导意见 | 残联 |
来电人姓名 | 匿名 | 联系电话 | 177****2389 |
来电内容 | 市民来电咨询:自己小孩何**户籍地在仪陇县土门镇,目前与家人均在成都市生活,现小孩因语言发育迟缓,在成都市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现了解到此情况可向残联申请补贴,故向仪陇县残联咨询此事,工作人员称必须回到户籍地指定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才能享受相应补贴,但自己朋友也属此情况,便可在异地进行康复,且据了解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可以就近选择康复机构,故欲了解针对上述情况的具体政策规定。 | ||
处理情况 | 2021.12.14分派给残联核实处理。 2021.12.17回复工单。 | ||
回复情况 | 您在南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反映的关于残疾儿童康复治疗补贴的问题已收悉。经仪陇县残疾人联合会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9 〕3 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对残疾儿童参加康复训练在机构选择上明确规定:“在南充市区域内,残疾儿童家长可以自主选择合格的康复服务机构,各地不得设置条件限制。残疾儿童家长对康复服务机构的选择一般应遵循就近就便原则,确需跨地区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同意后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