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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1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17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时间:2024-01-17 | 来源: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4年01月17日
案由 南充冠泰实业有限公司在新政镇兴业大道三段8号南充冠泰环保型热再生及热拌生产线建设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充冠泰实业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91511324MA6ALFNY7Q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仪综执罚决字〔2023〕第043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违法事实 南充冠泰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零壹拾贰元捌角贰分(¥11012.82)
罚款金额 11012.82元(大写:壹万壹仟零壹拾贰元捌角贰分)
没收金额 0.0元(大写:零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124MB1544456E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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