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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245676322790/2024-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01-26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李*洪违法超限运输案执法信息公示

时间:2024-01-26 | 来源:仪陇县交通运输局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4126

案由

*违法超限运输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51292719******5873

处罚决定书文号

131103交罚〔20240002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

违法事实

202401110931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驾驶渝C7758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涉嫌在环山乡道公路上违法超限运输,经执法人员将该车辆引导至治超检测点进行过磅检测,该车为3轴,车货总重33.09吨,限重25吨,超限8.09吨,超限率32.2%,当事人*在场。经调查,当事人*驾驶的货运车辆属于张科所有,该车运混凝土从仪陇县新政镇陈家坝中铁二十一局搅拌站出发,运至仪陇县火车站在建工地,运输货物属于可解体货物,且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项的规定,结合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川交规20238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款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人民币4000.00(大写:肆仟整)

没收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6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11511124567632279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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