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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0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18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何*军)

时间:2024-01-18 | 来源: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8日
案由 四川中置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承包的仪陇县2020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云上仪陇供应链数智化产业园建设采购项目中的劳务违法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个人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何*军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51132419******7714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仪综执罚决字〔2023〕第01800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将所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
违法事实 四川中置鸿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将所承包的仪陇县2020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云上仪陇供应链数智化产业园建设采购项目中的劳务违法分包给不具有资质的个人,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拾叁元柒角叁分(¥33.73)
罚款金额 33.73元(大写:叁拾叁元柒角叁分)
没收金额 0.0元(大写:零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1月11日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124MB154445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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