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仪陇县金邹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执法信息公示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 |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9日 | |
案由 |
仪陇县金邹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仪陇县金邹建材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证件号码 |
91511324******A46W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13110302交罚决〔2024〕0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限运输 |
违法事实 |
2024年01月09日,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仪陇县金邹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邬*驾驶公司所属车辆川R72651货车涉嫌在G245K99+200段公路上违法超限运输。经执法人员将该车辆引导至超限检测点进行过磅检测,该车为3轴,车货总重31.06吨,限重25吨,超限6.06吨,超限率24.24%,驾驶员邬*在场。经调查,该车运载混凝土从仪陇县金邹建材有限公司出发,运至仪陇县汉巴南铁路中铁电气化局施工区,运输货物属于可解体货物,且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驾驶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构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 |
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没收金额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17日 |
处罚机关及代码 |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11511124567632279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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