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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400878871XR/2023-0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18

仪陇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1-18 | 来源:仪陇县行政审批局

杨慧代表

接到关于《政务中心“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赓即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召开专题会议就社会组织年检、变更登记业务如何更加便民利企进行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我局负责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业务;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属于行政检查,不属于行政审批,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我局已将相关意见建议转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要求,社会团体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议纪要、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担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的声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并需在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传上述资料,要件缺失则系统中审核无法通过,不能生成基础信息,无法打印证书。

二、问题剖析

一是宣传意识不强。在平时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宣传的问题,对社团业务的宣传局限于政务服务网和纸质办事指南,宣传的方式单一,宣传效果不佳。

二是工作方法不够活。窗口收件仅按照办事指南照单抓药,缺乏灵活性,缺乏激情,窗口办事群众较多时,窗口工作人员没有细心耐心地解释好相关政策,给群众造成了困扰。

三、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向上对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与省市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及时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上报,推动行政审批不断优化流程、压减时限。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在吃透相关政策基础上,对政策内容进行提炼,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审批政策的宣传力度,将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优化服务。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转变服务方式,强化事前介入、主动作为,切实做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贴心服务,强力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此函

联系人:邓丽霞

联系电话:0817—7233538

仪陇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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