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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40087869338/2024-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08-09

仪陇县公安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8-09 | 来源:仪陇县公安局

唐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遏制三四轮车交通违法,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常态化严管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先后开展集中整治13次,查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违法行为170起,收缴109辆,扣留47辆,引导报废131辆。

为切实规范三四轮车的管理,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公安局代草拟了《仪陇县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修订稿),道安办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道安办周通报,常态化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推动有力有序有效。同时还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双微一抖等平台,曝光三轮车道路交通事故、典型违法行为及社会危害,警示教育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协调县教科体局以学校为阵地,教育引导家长不使用、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的三轮车。同时呼吁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联合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集中打击,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切实震慑非法营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对残疾人代步车以及自用、商用和从事公共事务的车辆,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和治理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车辆引导车主办理注册登记,不符合的引导其淘汰报废。

三是坚持长效治理。一方面严管源头控增量。联合县市监局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检查,要求商家公开承诺不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外的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不虚假宣传三轮车的车辆属性,并将承诺书在门市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另一方面持续整治管存量。采取定点和流动执勤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早高峰和晚高峰全面控制等方式方法强化日常管控,严查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仪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关注与监督。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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