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84号建议的答复函
仪住建办〔2021〕13号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84号建议的
答 复 函
任高能代表: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书香街”泥泞路硬化油化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立即派专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规划九路步行街于2011年8月完成招标,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为避免因修建新政中学围墙、雍景园小区、嘉陵江二桥项目导致该项目重复建设,县城建设指挥部于2011年11月25日通知该项目暂停施工。在停工期间,施工企业多次要求甲方对其停工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于今年5月与施工企业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按照现状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和结算,乙方对停工期间损失不予索赔。
目前原有项目的验收、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财评等前期工作均已完成。今年7月20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施工企业,7月底已正式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管网、路基基础、水稳层和路沿石安装施工,正在进行人行道施工,预计8月31日前完成道路路面、标识标线及人行道垫层施工,9月下旬全面竣工。
此函
联系人:陈文
联系电话:15281777788
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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