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4(3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4(37)号
因保管不善,申请人唐树林,林秀华将位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金城镇西霞路123号(优诗美地第3幢2单元1层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201509970号,宗地号:11-5-389-109号遗失,特此公告该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申请人唐树林,林秀华申请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4年03月19日—2024年4月9日)内向仪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仪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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