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4(44)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2024(44)号
因保管不善,申请人仪陇县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春晖路四段2号(金鸿山水城14幢负2层701号,14幢负2层702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23)仪陇县不动产权第0009086号,川(2023)仪陇县不动产权第0009087号遗失,特此公告该处《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申请人仪陇县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4年04月10日—2024年4月29日)内向仪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仪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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