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8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7216800
通讯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仁德街 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600
2023年8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01 |
仪陇德慈精神病专科医院 |
南仪环审[2023]11号 |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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