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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姓名:张书江 

职务:党委书记

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刘中华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姓名:王春林   

职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

姓名:楚皓天  

职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工: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目标考核、档案、保密、机构编制、党委信息报送、政协联络、关工委、老协、老体协、工会、妇女儿童、团委;安全、交通、应急管理、防汛减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农村道路建管养、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智慧消防等工作;负责城西综合市场火灾后续工作、奎星市场安全改造、南山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能力建设、农村道路建设遗留问题;负责城镇内环线建设、省道S206路金城场镇绕线、农村道路在建工程。负责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 

姓名:李忠虎   

职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巡察和机关效能、政务服务公开及优化发展环境等工作;负责协助镇长分管审计工作。

姓名:章玄德

职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统战、民族宗教、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粮食安全、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撂荒土地整治、工商联、确权颁证、农机推广及农村能源建设、特色产业、农电管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农村建房审批、东西部扶贫协作、民营经济、电子商务、电商扶贫、畜牧、农业政策性保险、统计;负责屠宰场建设、污水处理厂(站)、雨污分流攻坚行动等工作;等工作。

姓名:邹丽华  

职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政务网站及微博、网络信息报送、网络舆情管控、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天府旅游名县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分管政府公开等工作。

姓名:何梓北

职务: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协助分管功能优化提升行动,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

姓名:杨卫辉

职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分工:负责武装、发展与改革、经济发达镇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及森林防灭火、住房城乡建设及保障、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地灾防治、土地出让金清欠、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工商经济、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原工人文化宫及电影院棚户区改造后续相关工作,糖果厂棚户区改造、总控规修编、物流园区规划设计建设;负责处置金城名都、东环路原酿造厂、乐荣公司等遗留问题。

姓名:袁海涛

职务:副镇长 

分工:省乡村振兴局挂职,暂不分工。

姓名:李  兵

职务:副镇长 

分工:负责财贸、全面深化改革、民政、残联、殡葬改革、退役军人事务、城管、农民工服务及保障园区用工、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工作;功能优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水利、防汛减灾、秸秆禁烧、市政园林、环卫、负责陆公井老旧小区改造;负责政法、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调解、12345热线办理、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反邪教、禁毒、多元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负责状元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工作;负责依法治理领域的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

主要负责镇纪委工作安排开展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下辖的党组织和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权限检查和处理辖区基层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负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负责对乡镇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提出政务处分、加强监察和进行问责的工作建议或作出决定;协助县纪委、监委开展调查工作;负责协调下辖纪检组织的工作,指导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负责辖区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完成县纪委监委和镇党委、镇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文化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社区服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新村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分别设办公一、二、三、四室,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1.办公一室(园林所)

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路灯管理;负责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城镇污水3P管网建设。

2.办公二室(建设办)

主要负责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工商经济、自然资源及森林防火、“三改一拆”工作;负责制定工商经济、商贸业等经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本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本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三室(环保办)

主要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等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保、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城内管网建设和维护等工作。

4.办公四室(挂钩办)

负责土地增减挂钩及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土地整理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分设办公一、二室。

1.办公一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测、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二室(交管办)

负责农村道路交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农村交通道路、桥梁建设和农村客运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的建设和管护;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本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本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民政所

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居)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各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直属事业机构及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服务中心分设办公一、二室。

1、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菌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气象等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水利河长办: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产业发展、农业农村改革、河长制、水利、气象等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分设办公一、二、三室。

1、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置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目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广旅办

负责镇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