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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弘平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负责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对口帮扶、东西部协作等工作。

分管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单位。

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等单位。

负责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1991.09--1994.08  蓬安师范学校学习

1994.08--2003.08  蓬安县天成小学、兴旺初中、兴旺教办工作(其间: 2002.12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考大专毕业)

2003.08--2008.10  蓬安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其间: 2004.02--2007.01四川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学习)

2008.10--2011.03  蓬安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任

2011.03--2011.09  蓬安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主任

2011.09--2012.12  蓬安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2.12--2017.01  蓬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建办主任

2017.01--2019.12  蓬安县委办主任

2019.12--2021.10  蓬安县委办主任、县委保密机要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密码管理局)局长

2021.10--2021.12  仪陇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提名人选

2021.12--         仪陇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