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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1124071445402P/2023-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文日期
2023-01-09

检委会、党组会会议室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时间:2023-01-09 | 来源: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检委会、党组会会议室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检委会、党组会会议室建设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N5113242022000152

二、项目名称:检委会、党组会会议室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介

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检委会会议室建设要求,结合仪陇县检察院工作实际,拟对县检察院现有三楼部分办公室进行打通、改造、重装,建成检委会会议室,并且通过配备触摸式可翻转平板、终端,将无纸化会议系统、无纸化会议终端、高清显示系统、高保真音频系统、数字同录系统、语音转写备份系统等技术服务融于一体,同时与仪陇县检察院内部工作网相连接,实现音视频数字交互、多媒体显示、信息化智能会议、信息化办公等功能,同步与该院党组会议室合并办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四、邀请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

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

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九、磋商方式

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仪陇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宏德大道

邮编:637600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5808304640

代理机构: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邮编:637600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817-8850612

采购监督机构:南充市仪陇县财政局

联系人: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

联系电话:0817-722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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