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仪陇县委办公室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仪陇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仪陇县委办公室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仪陇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23号)、《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22〕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从严保护。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红线意识和粮食安全底线意识,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统筹各方力量,强化工作举措,实行系统治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耕地保护工作实际,针对耕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健全部门共同管理机制,完善督察执法体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警示威慑。健全管用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总体目标。全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市有关控制指标以上,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合理。到2022年年底,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到2025年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田长。县级设立田长、副田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田长,其余“四大家”、法检两院县级领导任副田长,以乡镇(街道)为单元,确定县级副田长责任区域。县级相关部门担任县级副田长的联络单位,协助县级副田长履行指导、负责和监督职能,负责开展日常指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县级副田长。
乡镇(街道)设立田长、副田长,分别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担任,以村(社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设立田长,由村(居)书记担任;在村(居)书记统筹下,本村(社区)范围内设置网格员,由村级“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组长、村级事务代办员等担任。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二)明确田长职责。县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领导全县田长制工作,对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组织对下一级田长和县级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县级副田长协助县级田长开展工作,负责督促责任区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乡级田长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巡田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乡级副田长负责协助乡镇级田长开展工作,落实责任区域相关工作任务。
村(社区)级田长负责本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具体工作,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员队伍,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并劝阻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及时向上一级田长报告。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督促耕地承包主体依法依规做好耕地保护、利用、建设、管理等工作。网格员协助村级田长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日常巡查,实现管理全覆盖。
(三)设立田长制办公室。县级田长制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的领导兼任县级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联系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县级田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县级有关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乡级田长制办公室由各乡镇(街道)确定。
田长制办公室在本级田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田长制日常工作,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工作相关会议、撰写工作报告、信息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建立工作机制
——田长调度制度。县级田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县级田长可委托县级副田长召开。县级副田长可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
——巡查检查制度。县级田长每年至少开展2次巡查,乡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督导考核制度。县级田长制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年度逐级考核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乡级田长制办公室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县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汇总各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后上报县委、县政府。
——交接清单制度。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体现耕地真实数量和质量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接任交清单、离任交清单。
三、工作任务
(一)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按照耕地保护优先原则,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着眼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建立严格的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制定流出耕地恢复方案并有序实施。科学实施国土绿化,不断优化耕地和林地空间布局,探索构建造林绿化与耕地保护协同推进机制。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落实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严格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核定,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坚决遏制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
(二)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建档立卡、上图入库、落地到户,坚持定量、定质、定位、定用、定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识,更新补充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和界桩。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生产活动,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统筹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管理,严格做好补划审查论证工作,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质量高、数量足。严禁利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花卉苗木、草皮、果树等多年经济作物和挖塘养殖等“非粮化”行为。
(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落实《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和改造提升并重,加大资金投入,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能排能灌、旱涝保收、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促进耕地集中连片、质量提升、生态优美。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有序推进轮作休耕。大力实施农村撂荒地整治,防止耕地闲置、荒芜。
(四)加强耕地监测监管。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建立“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的耕地动态监测机制和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公开田长制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推动设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电子保护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大耕地保护督察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五)深化耕地保护改革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制度,严格考核问效。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合理、有序推动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按规定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承担田长制办公室工作的机构及责任人员,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县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田长调度和更新、部门协作、巡查检查、信息公开、督导考核等机制,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县乡两级田长制办公室要定期研究部署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按程序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职能职责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田长制实施的保障机制,将田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统筹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推进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四)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县级田长负责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田长的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县级田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在田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辖区年度土地违法情况突出的予以约谈、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至少设立2块田长制保护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面积、保护措施、示意图、责任人、田长及举报电话,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田长制实施,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法治环境。
附件:1.县级田长、副田长名单
2.县级副田长联系乡镇(街道)分工表
3.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附件1
县级田长、副田长名单
一、县级田长
郭宗海 县委书记
赵云强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二、县级副田长
李 斌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家喜 县政协主席
郭红英 县委副书记
严清权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冯 鑫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胡爱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罗武海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苟小军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相 超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小琴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董文武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邵建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呈琦 县人武部政委
陈 智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北平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 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尔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学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弘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唐环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杨 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辉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卢晓波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袁召琼 县政协副主席
张小玲 县政协副主席
宁卫平 县政协副主席
王永忠 县政协副主席
蒲泽川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 燕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县级田长、副田长因岗位调整发生变化的,由接替该职务的领导自动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县级副田长联系乡镇(街道)分工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联系领导 | 联络单位 |
1 | 新政镇 | 李 斌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土门镇 | 陈家喜 | 县人民医院 |
3 | 赛金镇 | 郭红荚 | 县卫健局 |
4 | 双胜镇 | 郭红荚 | 县税务局 |
5 | 度门街道 | 严清权 邵建寨 | 县住建局 |
6 | 柴井乡 | 严清权 邵建寨 | 县统计局 |
7 | 立山镇 | 冯 鑫 | 县司法局 |
8 | 瓦子镇 | 冯 鑫 | 县司法局 |
9 | 观紫镇 | 胡爱明 | 县商务经信局 |
10 | 三蛟镇 | 胡爱明 | 县商务经信局 |
11 | 大寅镇 | 罗武海 | 县公安局 |
12 | 芭蕉乡 | 罗武海 | 县公安局 |
13 | 永乐镇 | 苟小军 | 县水务局 |
14 | 文星镇 | 苟小军 | 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15 | 日兴镇 | 相 超 卢晓波 | 县融媒体中心 |
16 | 马鞍镇 | 陈小琴 | 县教科体局 |
17 | 杨桥镇 | 陈小琴 | 县教科体局 |
18 | 义路镇 | 董文武 | 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乡镇(街道) | 联系领导 | 联络单位 |
19 | 凤仪乡 | 李呈琦 | 县人社局 |
20 | 二道镇 | 陈 智 | 县应急管理局 |
21 | 保平镇 | 张北平 | 县医保局 |
22 | 大仪镇 | 陈 跃 | 德运水务投资公司 |
23 | 先锋镇. | 张 敏 | 邮政公司仪陇分公司 |
24 | 板桥乡 | 许尔富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25 | 佥城镇 | 杨学勇 | 县住建局 |
26 | 柳垭镇 | 唐弘平 | 县交通局 |
27 | 思德镇 | 唐弘平 | 县交通局 |
28 | 复兴镇 | 唐环宇 | 县委组织部 |
29 | 回春镇 | 杨 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30 | 三河镇 | 王辉立 | 广电网络公司 |
31 | 来仪乡 | 相 超 卢晓波 | 县路政大队 |
32 | 永光镇 | 袁召琼 | 县民政局 |
33 | 张公镇 | 张小玲 | 县发改局 |
34 | 铜鼓乡 | 宁卫平 | 县政府办 |
35 | 丁宇桥镇 | 王永忠 | 县委统战部 |
36 | 福临乡 | 蒲泽川 | 县法院 |
37 | 五福镇 | 陈 燕 | 县农业农村局 |
附件3
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在耕地保护方面失职失责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开展审查调查。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乡级田长的考核工作,将“田长制”建设考核结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
县法院:负责依法受理、判决、执行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相关的案件。
县检察院:负责对涉嫌犯罪的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占用或者破坏耕地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统筹、协调、部署田长制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县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落实遏制“非农化”各项措施。负责做好国土绿化等林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县级田长制办公室工作,牵头落实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负责耕地质量管理。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按职责依法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严格把关,促进项目用地合理选址。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毁坏农田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田长制工作经费,筹措、协调耕地保护工作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县司法局:负责依法办理耕地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配合参与耕地保护法治宣传教育。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交通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督促指导占用耕地的交通运输类项目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义务。
县水务局:牵头负责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监管,督促指导本行业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要求,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义务。
县审计局:负责耕地保护工作开展、田长制相关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的审计工作。
县统计局:参与对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耕地保护政策的统筹衔接。
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要求,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义务。
县商务经信局:负责推动资源利用效率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园区及工业企业用地投入产出效率,指导经开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县教科体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要求,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义务。负责将耕地保护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升学生耕地保护意识。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要求,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义务。
县文广旅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依规用地要求,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复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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