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明确2025年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建强防汛抗旱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县域内大、中、小型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责任人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示(防汛抗旱责任人因工作或职务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全面熟悉防汛工作,认真落实防汛措施,有效处置汛情险情,全力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各单位要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防汛责任人,按照《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仪陇县2025年县乡(镇)村三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仪陇县2025年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名单
仪陇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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