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仪陇县度门镇保美农机销售部等6户企业(名单附后):
仪陇县度门镇保美农机销售部等6户企业连续2年(及2年以上)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因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本局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仪陇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仪陇县度门镇保美农机销售部等6户企业(名单附后)的营业执照,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仪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人:罗通 联系电话:0817-7770572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3号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经营主体名单
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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