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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8 09:20:45
来源: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事处:

为持续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强化农业科技示范引领,提升公共服务效能,根据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及示范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域内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对象向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及申报材料;

(二)乡镇审核:乡镇(街道)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定: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材料,确定候选名单经局党组会审定后公示。

三、示范场所、主体遴选条件

一)本年度未在县农业农村局其他站股申报同类型、同建设内容财政奖补项目。

二)示范场所申报种养殖规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粮油种植面积不低于500集中连片蔬菜、药材、水果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渔业养殖面积不低于60亩,猪年出栏量不低于500头,肉牛年出栏量不低于50头,禽类年出栏量不低于10000只。

示范主体申报种养殖规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粮油种植面积不低于300集中连片蔬菜、药材、水果种植面积不低于60亩,渔业养殖面积不低于40亩,猪年出栏量不低于300头,肉牛年出栏量不低于30头,禽类年出栏量不低于6000

    (三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农田水利设施齐全具备旱能浇、涝能排的能力具备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的能力此外示范场所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与农业科研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建立了技术对接及指导机制,并且具备容纳50以上的培训场所。

    四)申报对象已建立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收购、技术指导、吸纳务工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

    (五3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六)财务状况良好,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均需提交的共同材料:

1.加盖公章仪陇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示范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对象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省、市或县级技术指导专家现场指导的佐证资料;

(二)申报示范场所需额外提交的材料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或加盖公章的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2.示范场所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技术培训、观摩活动等内容详细阐述)。

五、报名时间

202678日起至202671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骄(农业农村局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195372195160817-7217296


附件:仪陇县2026年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示范主体申请表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20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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