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仪府复不〔2024〕15号
仪陇县人民政府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仪府复不〔2024〕14号
申请人:蔡XX,性别,男,民族,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 所:XXXX
被申请人: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3号
法定代表人:罗雄林,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其邮寄的投诉举报信未做处理于2024年4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被申请人处理该案件。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已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综上,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5月9日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主办单位: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仪陇县电子政务中心 备案编号:蜀ICP备18016162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51132402000035
网站标识码:5113240004
网站电话:0817-7222778 0817-7215677
涉未成年人信息举报:0817-515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