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仪府复终〔2024〕48号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仪府复终〔2024〕48号
申请人:伍XX,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XXX
被申请人: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6号
法定代表人:李佳,局长
第三人:仪陇县中医医院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人民路335号
法定代表人:彭建,院长
申请人伍XX对被申请人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伍XX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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