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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仪府复终〔2024〕48号

发布时间:2024-12-24 18:00:00
来源:仪陇县司法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仪府复终〔202448


申请人:XX汉族19XXXXXX出生

址:XXXX

被申请人: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址:四川省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6

法定代表人:李佳,局长

第三人:仪陇县中医医院

址:仪陇县新政镇人民路335

法定代表人:彭建院长

申请人伍XX对被申请人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不作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伍XX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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