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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仪府复终〔2025〕72号

发布时间:2025-09-02 18:00:00
来源:仪陇县司法局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仪府复终2025〕72


申请人:XX男,汉族,20XXXXXX日出生

住 址:XXXX

被申请人: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 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3

法定代表人:罗雄林,局长

请人XX被申请人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事项是否受理的行为不服202582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事项是否受理的行为违法并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及书面说明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因。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XX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仪陇县人民政府

20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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