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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仪自规监罚〔2022〕4号

发布时间:2023-02-16 13:25:00
来源: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仪自规监罚〔2022〕4号
案由四川省仪陇县**高级中学非法占地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省仪陇县**高级中学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125111244522873***
处罚决定书文号 仪自规监罚〔2022〕4号
违法事实四川省仪陇县**高级中学于2020年3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仪陇县度门街道龙井湾社区4组集体土地建设砂石堆码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处罚类别1、退还;2、没收; 2、罚款;
处罚内容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4717.03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3508.89平方米耕地按15元/平方米处罚款52633.35元;对非法占用的1208.14平方米耕地以外的土地按10元/平方米处罚款12081.4元。以上两项合计罚款人民币64714.75元。
罚款金额罚款人民币64714.75元。
没收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2/11/2022
处罚机关及代码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511124008787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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