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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路政大队关于张*光违法超限运输案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8 11:48:28
来源:路政大队

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2418

案由

*光违法超限运输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51132119********16

处罚决定书文号

仪路政罚〔202275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

违法事实

20223281004分,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执法人员在省道潆马路K58+600左侧公路巡查时发现,牌号为鄂S822A9的徐工牌XZJ5250GJBB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公路上超限运输,驾驶员张*光在场。经执法人员将该车辆引导至新政地磅处进行勘验检查、过磅检测和对该车驾驶员张*光调查询问:该车辆为3轴,车货总重47.07吨,超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标准22.07吨;运输货物为混凝土,属于可解体货物;起止地为河西工业区至新政城区。

处罚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壹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人民币11000.00(大写:壹万壹仟元整

没收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15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12511124458642822L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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