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首页>新闻动态>专题专栏>双公示专栏>行政处罚公示

县路政大队关于林*松违法超限运输案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8 11:49:19
来源:路政大队

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2418

案由

*松违法超限运输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51132419********91

处罚决定书文号

仪路政罚〔202285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

违法事实

2022421101分,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执法人员在省道新楠路K4+200左侧公路巡查时发现,牌号为川R71102的东风牌DFH3310A12重型自卸货车在公路上超限运输,驾驶员林*松在场。经执法人员将该车辆引导至G245新政超限检测站进行勘验检查、过磅检测和对该车驾驶员林*松调查询问:该车辆为4轴,车货总重50.40吨,超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的车辆超限超载规定标准19.40吨;运输货物为五八石(鹅卵石),属于可解体货物;起止地为新政小河溪至振跃砂石厂。

处罚依据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人民币9500.00(大写:玖仟伍佰元整

没收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15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12511124458642822L

备注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