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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表(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噪音扰民案)

发布时间:2024-07-15 15:35:00
来源: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4年 7月 15日
案 由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新政镇富春山居三期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91510100201905543G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仪综执罚决字[2024]第0113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保护
违法事实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14日4时在新政镇富春山居三期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
罚款金额 人民币37000.00元
没收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7/10/2024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124MB1544456E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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