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首页>新闻动态>专题专栏>双公示专栏>行政处罚公示

四川华瑞安邦实业有限公司在仪陇县琳琅大道北三段66号首德·凤仪湾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案

发布时间:2024-07-15 10:35:00
来源: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公示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案由 四川华瑞安邦实业有限公司在仪陇县琳琅大道北三段66号首德·凤仪湾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四川华瑞安邦实业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91510000MA61Y0BN2P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仪综执罚决字〔2024〕第0113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违法事实 四川华瑞安邦实业有限公司在仪陇县琳琅大道北三段66号首德·凤仪湾项目,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元整(¥37000.00)
罚款金额 37000.0元(大写:叁万柒仟元整)
没收金额 0.0元(大写:零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7月05日
处罚机关及代码 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1511124MB1544456E
备注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