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南充市**运业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执法信息公示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 |
公示日期:2024年07月10日 | |
案由 |
南充市**运业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南充市**运业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 |
证件号码 |
91511303******4429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131103交罚〔2024〕006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限运输 |
违法事实 |
2024年06月18日15时21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南充市**运业有限公司驾驶员刘*虎驾驶公司所属车辆川R78220、川RD078挂货车涉嫌在国道G245K162+200公路上违法超限运输。经执法人员将该车辆引导至治超检测点进行过磅检测,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55.68吨,限重49吨,超6.68吨,超限率13.6%,,驾驶员刘*虎在场。经调查,该车运载砂石从仪陇县振跃砂石场料场,运至仪陇县振跃砂石场厂区,运输货物属于可解体货物,且无法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川交规〔2023〕8号)。 |
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没收金额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7月10日 |
处罚机关及代码 |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11511124567632279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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