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肖*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案执法信息公示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表 | |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7日 | |
案由 |
肖*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肖* |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51292719******7159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川131103交罚〔2025〕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损坏公路路面 |
违法事实 |
2025年04月08日15时4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肖*在S205柳林村二组段损坏公路路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参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路路政)》(川交规〔2023〕8号)。 |
处罚内容 |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2.罚款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
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没收金额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4月27日 |
处罚机关及代码 |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11511124567632279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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