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27)号
刘军、何小丽因保管不善,将川(2019)仪陇县不动产权第000022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军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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