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5(29)号
陈涛因保管不善,将宗地号7-1-3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涛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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