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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240087871358/2024-0003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12-06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首德凤仪湾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公布

时间:2024-12-06 | 来源: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首德凤仪湾位于琳琅大道北三段66号。仪陇县陇城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之规定,对其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进行公示公布,公示公布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公示公布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示公布无异议后,我局对其进行分期(7#至17#住宅)规划条件核实。

联系电话:(0817)7222270、7229195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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