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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2、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系列化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4、认真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和落实。 5、加强党的建设,做好党务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四化”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6、依法治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不懈地抓好“严打”和除“七害”斗争,建设安全文明小区,建立和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打击犯罪,稳定秩序,保一方平安。7、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统战、侨务、物价、公安、司法、计划生育等各项行政工作。8、制定本辖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工作规划,抓好两个文明建设。9、组织资源、技术、人才开发,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组织和协调各行各业,为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管理、推广科学技术成果。 10、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对行政区域内各行业实行监督,保障合作经营和个体经营者照章纳税,守法致富。11、协调行政区域内各村、各行业、各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理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同企业、事业和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12、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作用。


机构领导:

姓名   李孟珩

职务   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对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姓名   文  敏

职务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


姓名   许辉明

职务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税务、金融、工商经济及经济普查、招商引资等工作,联系税务分局、辖区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的招商引资、工商经济板块,联系移动、联通、电信公司等部门,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做好分管领域项目争取、前期准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对接县人大办、税务局、金融办、县级各金融机构、经合外事局、商经局、国企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姓名   邹瑜

职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纪检监察、预防职务犯罪、机关效能建设、督察督办、纪委交办信访件办理(含巡视巡察)等工作。联系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做好分管领域项目争取、前期准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对接县纪委监委、巡查办、效能办等单位。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姓名   陈波

职务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工    分管党建、组织、人事、财政(镇、村财务)、后勤、审计、老干部、共青团、工会、关工委、目标考核、保密、档案、全面深化改革(含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联系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代管中心、机关支部、工会、团委等部门,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做好分管领域项目争取、前期准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对接县委办(保密局、档案馆、机要局、党史办、深改办)、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志办、目督绩效管理办、组织部、老干部局、党校、总工会、关工委、团县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方面、含下属二级单位)、编办等单位。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姓名   邬翠蓉

职务   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含艾防)、计生、体育、老龄、人口普查等工作,联系农业服务中心卫计板块,乡村振兴及经济发展办文广旅、教科体板块,党政办宣传板块,卫生院、中小学校、网络公司等部门,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做好分管领域项目争取、前期准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对接县委宣传部、报道组、精神文明办、卫健局、疾控中心、教科体局、科协、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网络公司、爱卫办等单位。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姓名   唐军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分管人民武装、预备役、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秸秆禁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医保、人防、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除96960外)、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禁毒、防邪、社会风险防控及化解,普法及依法治理、大调解、网格化治理、户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联系乡村振兴及经济发展办(环保板块)、社事中心、依法治理办公室、派出所(警务室)、司法所等部门。为所分管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牵头做好分管领域项目争取、前期准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对接县人武部、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板块)、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板块)、医保局、农民工服务中心、人防办、工管委、劳动监察大队、县委政法委、群工办(县信访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依法治县办、法制办等单位。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姓名   赵浴希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分管乡村振兴、以工代赈、扶贫移民、固定资产投资、民政、残疾人、退役军人事务、民电(民营经济)、镇村党务政(村)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最多跑一次”改革、供销等工作。联系民政所、敬老院、乡村振兴办(民电板块)。对接县发改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残联、民电中心、供销社等单位。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姓名   王文蒙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分管安全(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及规划(含林业及森林防灭火)、城乡建设及管理(含CD级危房改造、供排水)、道路交通、市场监管、天然气等工作。联系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和乡村振兴及经济发展办中镇村社道路建设(不含产业便道、便民路)、场镇建设的项目立项、招标、实施、验收等板块,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全镇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牵头做好分管领域项目争取、前期准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对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下属中心、站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含下属二级单位)、应急管理局、市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含下属二级单位)、天然气公司等单位。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和驻村包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姓名   任小丽

职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妇联等工作,协助陈波同志做好党建工作。联系便民服务中心、妇联等单位。对接县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板块)、妇联等单位。为所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安全、意识形态工作、信访稳定、环保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承担人大和群众团体工作;负责牵头督促指导深化改革工作,汇总相关资料软件;负责省(市、县)书记信箱、省(市、县)长信箱回复录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依法治理办公室。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依法治理和年度规划及重大的依法治理和普法活动,制定拟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以及负责请示报告通知通报等;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负责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的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以及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的催办工作;负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工作;督导考核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排查、受理、调处各类信访、社会矛盾纠纷;整合各类调解力量,协调各级各部门调解或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解、督办、回访、统计、档案管理工作,推进大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防范处理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负责扫黑除恶具体工作;负责社会风险防控及化解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复录入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督促各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负责市场监管、市场保供等;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建办。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制定全镇交通养护管理计划,做好道路养护管理、车辆营运、打非治违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乡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路产路权;做好辖区营运车辆(包括摩托车)的运输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依法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宣传和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行政管理法规、方针和政策;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工作,实行以证管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检查监督本区域内土地、矿产、测绘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配合农业服务中心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助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支持并配合县住建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公示、听证和报批;支持并配合县住建局开展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农村建房土地审批工作,宅基地管理;做好全镇建房秩序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负责全镇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予以整治;牵头做好CD级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做好场镇清扫保洁督导、场镇秩序维护、场镇规划利用等工作;积极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创建工作;协助乡村振兴及经济发展办做好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处理;协助应急管理办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及经营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协助依法治理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做好相关软件档案建设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民政所。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协助依法治理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路、水、电、视、讯、气等基础设施项目(除便民路)的规划、立项、招标、过程监管、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全镇环境保护计划,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镇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负责做好全镇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开展农村环保宣传教育,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做好秸秆禁焚工作;督促村(社区)做好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维护、考核等;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全镇水利工作,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促进水利事业发展;做好全镇安全饮用水工作;做好各类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为水利设施安全第一责任单位;承担镇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镇防汛应急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镇防汛抗旱的具体措施;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厕所革命、农业农村改革、新村治理,协助依法治理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乡村治理能力提升;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林业、森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负责做好林权、水利设施所有权等确权颁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商经济发展及工商经济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电商发展与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镇后勤保障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公物交接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参与各类项目实施的建设过程监督、验收、审计及资金拨付;负责经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办件录入人员按时进行办件录入;负责实施“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机关效能建设;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牵头制定好应对极端气候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牵头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确权颁证相关工作,做好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负责调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各类纠纷矛盾;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乡(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协助脱贫办做好产业园建设及日常管护技术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督促各村(社区)及时进行财务公开,规范各村(社区)财务收支行为,贯彻执行农村财务相关规定;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工作、经济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纪委监察室。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践行“两个维护”,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及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党员教育;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履职履责、行使职权进行监督;依照权限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对违规违纪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负责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完成县纪委建委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