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直接涉及本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协调涉及本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
四、负责指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加强村(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五、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七、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下达的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八、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辖区内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和常住、流动人口的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姓名 郑骁
职务 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 陈红兵
职务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姓名 王传明
职务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 主持人大工作。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城镇(场镇)管理、统战、宗教、教科文卫、关工委、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工作。
姓名 王荣
职务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分管党建、组织、政工、编制、目标管理、干部人事、安全生产、共青团、保密、档案、远程教育、群团、老干部、老体协、工会、政协联络等工作。
姓名 赵宏伟
职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分管纪检、监察、纪检信访、机关效能建设、干部纪律监管、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等工作。
姓名 罗建晨
职务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分管综治、信访、维稳、防邪、普法、司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禁毒、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管理)、大调解、综合行政执法、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农业、农业产业、林业、农机、畜禽防疫及疫病防控、统计、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土地流转、确权颁证、经济普查、电子商务、经信、电力、电信、供气、供水、通讯等工作。
姓名 许鹏昆
职务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水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河(湖)长制等工作。
姓名 何青松
职务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分工 分管武装、国土、城建、村镇建设等工作。
姓名 刘焱
职务 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工 分管财政、农村财务、审计等工作
姓名 邹林芹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分管人社、劳动保障、劳务开发、城乡医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残联、妇联(妇女儿童)、后勤等工作。
姓名 彭应勇
职务 副镇长
分工 分管安全生产(包括食品药品安全)、消防(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交通、公路建设及管护等工作。
一、回春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回春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回春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乡(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回春镇民政所
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回春镇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乡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回春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他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各类制度、预案和开展演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农村建房的管理;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养护等工作;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