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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健康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姓名:余  谦 

职务:党委书记   

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高小兵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姓名:龙  新  

职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负责人大工作;协助党委书记、镇长做好其他工作;联系“汉巴南”铁路建设工作;对接县人大、县铁办。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 :蒋松良  

职务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 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姓名:毛盛杜 

职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组织工作;负责党建、人事、组织、机构编制、工会、远程教育、年度目标考核、群团、关工、妇联、保密、老龄、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大厅;分管党政办、党建办、机关支部、工会、团委、便民服务中心;对接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科协、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保密局、档案局、侨联、行政审批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唐友俊 

职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分工: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残联、国土城建(含宅基地审批)、乡村振兴办(危房改造)、教科体、民营经济、信息化建设、供水、供电、供气、海升产业发展等;分管退役军人事务站、社会事务办(教科体及民政方面)、经济发展办(海升);联系复兴派出所、国土所、学校、供水站、供电所、天然气公司、海升产业园(含自建园)等;对接发改局、人武部、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县残联、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民营经济发展、社科联、教科体局、农业农村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许祥忠

职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统战、农业及农村工作、乡村振兴、花椒产业发展;分管经济发展办(含花椒项目)、乡村振兴办;联系畜牧站、香港中南海花椒产业园;对接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发改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杨  悄

职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宣传、财务、内审办、金融、文广旅、水利、林业;分管财政所、党政办(宣传)、乡村振兴办(水利及林业方面);联系双胜农商银行、双胜邮政所等;对接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财政局、财监局、审计局、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张  菁

职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负责信访、综治、维稳、司法、疫情防控、计生、机关效能建设、96960机关效能、深化改革、12345政府服务热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司法所、社会事务办(计生及疫情防控小组);联系卫生院;对接县委政法委、信访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司法局、行政审批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陶学毅

职务:副镇长

分工:负责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分管应急管理办、交管站、交管办;联系复兴派出所等;对接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姓名:何  娟

职务:副镇长

分工:负责统计、社事、劳动保障、经济商务(含电商)、环境保护、城管、厕所改造、污水管网、河(湖)长;分管社会事务办、环保办;对接统计局、国家调查队、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业局、社保局、机保局、居保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行政综合执法局等。

负责分管部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目标绩效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承担人大和群众团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居)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居)班子建设,指导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居)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承担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网信、防邪教等工作;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网格建设和管理,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负责依法治理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负责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事业、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职业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工作;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承担村(居)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及统计、村镇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乡村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农村建房的管理;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养护等工作;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负责自然资源、自然水域、村镇建设、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等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做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基确设施和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河(湖)长制等工作;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制度、预案和开展演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承担执法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行使城镇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商务经信、民政、教育、卫生、农业农村、水利和其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省政府依法赋予的和县级部门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政所。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负责本级财务信息报送;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接上下级财政审计联系工作;贯彻落实预决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公开预决算信息;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铁路征拆办公室(临时)。负责“汉巴南”铁路建设综合协调、拆迁安置、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九、双胜镇设三个下属事业单位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居)便民服务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及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协助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菅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村级集体经济的服务工作;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实施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族民间文化、文物的收集、整理和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居)文化室、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承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民工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维权、劳动保障、交通出行、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农民工及家庭走访慰问、关心关爱等活动,协助开展根治欠薪工作;负责建立农民工基本信息管理台账和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协助更新完善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负责四川农民工服务平台的信息上报、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开展农民工党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