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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市政府、省市政府办公厅及省市相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处理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之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五)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及时收集、整理、传递信息,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信息以及提出重要建议。

(七)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会议、活动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九)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上级以及县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结果。

(十)负责县政府民生工程的统筹协调、目标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

(十一)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审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政府网站建设。

(十三)负责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十四)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五)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信访和群众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六)督促落实省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协调金融机构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县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县政府办公室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机构领导:

段代春同志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

负责办公室信息调研工作,分管调研股。联系杨学勇、卢晓波同志主管的工作。

李  佳同志  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袁克怀同志  负责机关工会、结对帮扶和联系乡镇工作。联系唐弘平同志主管的工作。主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胡  麟同志  负责机关事务、后勤接待、安全维稳工作,分管综合股、财务后勤股。联系赵云强同志主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郑祥聪同志  负责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工作。联系邵建寨同志主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代发明同志  负责党建、人事管理、法治工作,分管政工股、政策法规股。联系杨全、王辉立同志主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邬  杰同志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刘贵龙同志  负责督查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督办工作,分管县政府督查室。联系许尔富同志主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罗中坤同志  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股、电子政务中心。联系樊莉君同志主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唐海军同志  负责文印、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及县政府值班值守工作,分管秘书股、县政府总值班室。联系唐环宇同志主管的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综合性文件、请示、报告以及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等文稿的统筹、撰写、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政务活动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专题会议等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人员能力提升、文秘培训、文稿交流等工作;负责指导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文稿撰写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及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载明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及交办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明确事项的推进落实情况;完成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任务;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股。负责县政府与省、市政府办的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批件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格式校核、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公开股。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撰写和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县长信箱回复、政府公报编制与发布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信息发布、建设维护等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调研股。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和本县有关调研课题,撰写相应调研报告;负责全县热点、焦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的超前与跟踪性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法规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积极了解掌握国、省、市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组织开展有关政策研究、宣传学习;负责县政府相关制度等草拟、初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所有正式文件的校核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工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秘书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建、人事、劳资、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查处违法违纪事件;负责牵头县政府及办公室召开的综合性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务后勤股。负责县人民政府及办公室经费、账目、财产的管理,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车辆调度、维护和管理工作;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县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召开的所有会议通知;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落实上级金融工作部署;按照中、省、市、县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金融仓储公司、典当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权益类或大宗商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全县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协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承办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政府办电子政务中心。贯彻执行国、省、市、县有关政府网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方案等;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职责,负责政府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协助推进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网站信息的发布等。